一、我想离婚***在两个人不见面的情况下***怎样离婚快啊
感谢你的信任,在此我将我的想法跟你交流一下,希望对你会有所帮助。
1、父母离异,是谁都不想看到的事。但像你说,他们多年来感情不好,婚姻生活也不幸福。这样在一起也是互相折磨。如果通过努力还不能继续在一起,那也只能离婚了。你要做的首先是理智面对这个现实。既不要觉得他们离婚对你会是一种不好的影响,也要快些适应这种新的家庭关系。做好自己的事,最重要。当然我们都希望父母幸福,有个完整的家。但是既然事情已经发生了,想别的也没有用。再说父母也不能陪我们一辈子。我们的事要靠自己。他们只要选择一种更适合自己的生活方式就可以了。做为子女的要照顾到他们防异后的各自的心理。
2、说到心态,就应该是平和的。你急不得,也不能有什么怨恨。他们自己也是痛苦的,不得已才这样。但毕竟你是他们的亲生骨肉,血浓于水,亲情还是在的。我建议你对父母都要像以前一样的好,他们虽然离了,但你跟他们各自的亲情还在,你要做好孩子应该做的。关心他们啊,赡养他们什么的。当然这也要看实际情况。不能一概而论。
3、逢年过节,如果能聚就聚,要看彼此离了以后到没到不想往来的程度,还是能够比较平静地相处。看实际情况。不能也不要勉强。
4、这事跟其他亲戚关系就不大了,你不要想太多,给自己压力太大。该怎么样就怎么样,不要觉得抬不起头,是丢人的事;也不要刻意解释或者掩饰。自然而然就好,说白了这不还是你们自己的家事,用不着跟亲戚讲太多。如果是他们察觉了询问了,或者是出于关心的动机得知了,也就顺其自然即可。
5、亲戚如果不知情,没必要主动告诉。如果有人问,只是打听事儿,不必告诉;出于真正的关心则另当别论。
6、现实地说,涉及婚姻时,对方可能会考虑到这个问题。但是说白了,这也是你父母的问题,或者是外因。你的婚恋问题主要还要看你自己,彼此相中的感情,才是真心的。对方如果只因为你父母离婚而对你有成见,这样的人也不值得你去选择。
7、如果说会有什么问题的话,我现在也只能猜测。我不知道你父母离婚的主因是什么。其实在这个年纪上,如果不是实在不能迁就,一般人也不会离婚的。离了再找也未必就完全满意。他们虽然离了,但是年过半百的岁数其实也是很容易孤单的。一种可能是他们矛盾如果不太激烈,有可能会考虑复婚,如果有这个可能你不妨撮合一下;另一种可能是无论如何也没戏了,这样可能他们会重新选择伴侣。这时侯你其实也应该看开。你是独立人了,他们也是独立人,你不要可行要求父母什么,要尊重他们的意见;你也一样,工作了,将来也要有自己的情感和生活。对自己负责最重要。父母只要生活得开心,或者相对开心,就可以了。不可强求。如果再婚,你也不可以有意见,这都是很正常的,大家都是成人了,你这个事情要考虑成熟。
至于说别的,我觉得这事对你影响挺大。我要告诉你的不是不要太放在心上。他们离不离,你都要为自己的生活打拼,靠自己的努力创造自己的生活。心态放平稳,考虑事情成熟些,多从父母角度考虑,学会平和;从自己角度考虑,要努力好好生活。我能想到的大致如此,如有问题可再联系。希望你好好地过好每一天,生活很美好,别想太多!
二、两个人不见面怎么办理离婚手续
大家都知道结婚的时候必须是两个人亲自到场,一起办理结婚的手续,这样才能领取结婚证。因为在我们国家结婚是大家自愿的,所以离婚也是自由的,感情不和就可以依法办理离婚手续。那么两个人不见面怎么办理离婚手续?下面就让我为大家详细的讲解吧。
两个人不见面怎么办理离婚手续
不在一起不能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到当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异地离婚怎么办理异地离婚程序
1、写好离婚起诉书(可请律师代写)
2、准备诉讼离婚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书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离婚诉讼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异地离婚的第一种情况:原告在户口所在地而被告不在离开户口所在地超过一年,由原告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异地离婚的第一种情况:双方均在异地超过一年,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双方不见面怎么办理离婚
双方不见面办理离婚可以通过诉讼离婚。
离婚时双方不想见面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但是离婚诉讼也要求当事人出庭,也避免不了要见面。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在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后,就解除了婚姻关系。
离婚诉讼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等。
综上所述,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