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随笔《城市一角》600字
那天下午很热。太阳不停的把它那些烦闷的情绪毫不留情地传染给地球上的每一个人,连知了也很不知趣地来凑合几声,使得整个空气里充满了一种闷热而又压抑的气氛。
我和好友小死提着大包小包的衣物刚从拥挤的公交车上挤下来。现在是星期五的下午,放学的学生很多,下班的人也很多:现在城市变化大了,不经意的扫一眼这些人,总能发现一些打扮或长相非常美丽的人,但在那雪白的脸上有的不是青春,而是冷漠;被化妆品描地大大的眼睛里写着的不是活力,而是麻木。那灵魂深处散发出来的浅薄,似乎只有靠美丽的外表还可以勉强遮掩一下。
我和小死现在正满头大汗地努力寻找着有公用电话的小店。因为我忘记带家门钥匙了,只有先去小死家吃饭,等父母回家后再回去了。而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找到不用插卡的公用电话(我和小死都没有电话卡)给各自的父母说一声,免得他们担心。可寻了大半天,得到的回应全都是一声冷漠的:“没有。”
头上的太阳很不给面子的继续照耀着我们这两朵祖国半焉的花朵,手上的两包石头般的衣物越发的重。我和小死满头大汗,体能已经达到极限了。我们气喘吁吁的地在一家卖军用品的小店门口停了下来,我指着那黑洞洞的店门口,舔了舔干裂的嘴唇,喘着粗气说:“这……这是最后一家了,如果……如果再没有电话,那么我、我就直接去你家算了,虽然有点不礼貌……”小死也说好,于是我们双双走进这家有点昏暗的军用品店。
店因为很黑,没开灯,再加上我们早已又累又渴得东倒西歪、眼冒金星,所以也没看清楚店主长什么样子,只是随便得问了句:“有电话么?”
“有。”一个听起来四十多岁的男声冷漠而干瘪地在我们面前响起,但在我们听来,却犹如战斗胜利的号角,我们齐刷刷地抬起头,几乎是同时激动地叫道:“在哪?!”只见店主大半张报纸遮住了脸,头也不抬地随手一指:“那!”我们俩也顾不得店主很不负责任的态度,小死激动地夺过电话就打了起来……
因为心急,再加上劳累,打完电话我们俩头也不回地就冲出了店门。这是我突然想起了我还没给自己的父母打电话哩!小死说:“算了,先到我家再打吧。”我却说:“反正这就有电话,先打了吧,免得到时候万一我还没到你家父母就回家了找不到我着急。”
再度回到了那个昏暗的军用品小店。店主依然用大半张报纸遮住了脸。我和小死提出了我们打算再在这儿打电话的要求时,店主慢慢地放下了报纸,这时我能清楚地看见他的脸了。一头半灰的短发,国字形的脸上布满皱纹,双眼却炯炯有神。他把报纸放在桌上,脸上略有怒意,语调照样冷漠干瘪却有些大声地说:“你们知道么?!一次电话我就要交2毛钱!……”我猛然想起我们还没有付电话费呢!我自作聪明的小声地说:“不好意思,就是电话费么?!我这就给你。”说完忙去掏钱包。
没想到,那店主听了我的话、见了我的动作后,反而更加生气。“我这电话可是免费打的!!但你们这些城里的孩子真是越来越过分了!!竟连句<谢谢>都不会说!!!”这次他的声音很大,仿佛要把这本来就很陈旧很昏暗的小店震垮似的。他两腮因为极度愤怒而抖动着,满脸的皱纹扭曲成一个巨大的“怒”字,本来就明亮的双眼似乎要喷出火来!
我当时懵了,真的懵了,我为我的小聪明而感到无地自容。我羞愧地埋下头,不敢直视店主的眼睛,可依然能感觉到那愤怒的目光灼烧着我的心、灼烧着我渺小的灵魂。我有种想哭的感觉,也不知道是因为羞愧还是为店主在这繁华的都市里少有的精神所感动!
我还是慢慢抬起了头,因为我想起了母亲从小告诉我的一句话“知错就要改”;也因为为店主那种美丽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慢慢地望着店主那依然充满愤怒的双眼,我的眼里充满了敬畏和羞愧,我对店主慢慢地鞠了个躬,小声地说了句:“对不起,叔叔,谢谢你。”
店主愣了愣,满脸的乌云散去了,脸上的皱纹舒展开来,像一朵阳光般美丽的菊花。
我打完电话,店主依然没收我的钱。在我对店主说完“谢谢,再见”后,店主依然是那种冷漠而干瘪的声音:“知错能改,那就好。”但从话语中去却多了份温暖……
走出了店门,夏风是那么柔和,轻轻吹拂着我因羞愧依然有些火热的脸。回首望望,小店依然昏暗,店门依然黑洞洞的,但在我眼中,它却比阳光还耀眼、还美丽!因为它的主人有一颗美丽的心、有一个美丽的灵魂——在如今这三句话离不开钱字繁华而虚浮的城市中,不是为了钱,而是因为一句别人不给予“谢谢”而勃然大怒的人,已经很少了,真的很少了……
在那件事后,许多熟人都说我老师和他们说“谢谢”是不是太客气了,而我只是笑笑。因为我心里明白,那位叔叔把说“谢谢”的美传给了我,我也有义务把它传给更多的人。虽然我现在已经记不清那小店具体的位置了,但那位叔叔勃然大怒的声音,那城市一角的谢谢,依然在我耳边回响,记忆犹新。当然,还有那照亮了昏暗小店那灵魂深处高尚的美……
二、小随笔是什么
随笔的意思:散文的一种。随手笔录,不拘一格。一般以借事抒情、夹叙夹议为其特色。篇幅短小,形式多样。
引证:
1、鲁迅《集外集拾遗·<铁流>编校后记》:“觉得译文很拙笨,而且怕有错字、脱字,望看的时候随笔代为改正一下。”
2、鲁迅《书信集·致李小峰》:“我们几个人在选我的随笔,从《坟》起到《二心》止。”
写作要点
随笔这类文章,或讲述文化知识,或发表学术观点,或评析世态人情,启人心智,引人深思。在写法上,它们往往旁征博引,而不作理论性太强的阐释,行文缜密而不失活泼,结构自由而不失谨严,因此,富有“理趣”是它们的突出特色。
阅读这类文章,要整体把握文章的内容和风格,提炼作者的主要观点品味妙语佳句,还要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
随笔是散文的一种,写随笔就像与邻家谈心般轻松,没有任何的负担,没有华丽的词藻,没有严密的结构。
随笔的形式可以不受体裁的限制,灵活多样,不拘一格,可以观景抒情;可以睹物谈看法;可以读书谈感想;可以一事一议,也可以对同类事进行综合议论。随笔也不受字数的限制,短的几十字,长的几百字,篇幅长短皆由内容而定。
三、随笔66——信念不一定是真理
随笔66——信念不一定是真理
信念是指人们对自己的想法观念及其意识行为倾向,强烈的坚定不疑的确信与信任,而真理即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在人的头脑中的正确反映。从哲学层面讲,信念具有特殊性,而真理具有普遍性,二者之间是有区别的(个人观点)。
我们都很清楚,信念来源于四个方面:第一,父母或者最信任的人的言传身教;第二,个人经验所得;第三,观察他人经验所得;第四,个人思考顿悟所得。从信念来源我们知道,信念不一定是真理,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常常将自己的信念当真理来用。我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拿对待孩子来说吧,因为妻子是高中老师,应该最有发言权,而我总是指手画脚,总站在自己的角度去要求孩子,结果越要求孩子越烦感,越反感我反而报怨孩子不懂事,不听大从言,吃亏在眼前。我总是抱着自己的信念系统去要求妻子和孩子,结果很糟糕。今天早晨,我与妻子互动中,我就坚持自己的立场,说妻子不照顾孩子学习,是基于她在孩子小时候放养式管理造成了这样的信念,我认为不应该这样,到了高中也应该管理,不管理怎么行,孩子毕竟是孩子,我就持这个信念。而妻子站在她的立场,认为到了高中要尊重孩子的意见,爸爸更应该与孩子成为朋友式的关系,况且孩子也曾经举过她同学的爸爸对孩子很友好,从侧面说明孩子也想与爸爸成为好朋友,只是没有成为好朋友,造成孩子也没有男子气概,也缺乏安全感。妻子说的是对的,而我硬是坚持我的观点,就是“死认那个理”,我就认为我的信念就是“真理”,就是千真万确的。
当与妻子生气之后,自己心里也是很后悔,不过当时是“死要面子活受罪”,就是不承认“那壶酒钱”。这就是脑子太死板,不灵活的人。有人说聪明是站在一个角度将事情看清楚,智慧是能够多个角度将事情看的更透彻。这句话,还真的可以作为“真理”来用呢?有一个很经典的《3 x 8= 23》故事,正符合此意,虽然长点,很值得一读:
孔子的得意门生颜回爱学习,德性又好。一天,颜回去街上办事,见一家布店前围满了人。他上前一问,才知道是买布的跟卖布的发生了纠纷。
只听买布的大嚷大叫:「三八就是二十三,你为啥要我二十四个钱?」颜回走到买布的跟前,施一礼说:「这位大哥,三八是二十四,怎么会是二十三呢?是你算错了,不要吵啦。」
买布的仍不服气,指着颜回的鼻子说:谁请你出来评理的?你算老几?要评理只有找孔夫子,错与不错只有他说了算!走,咱找他评理去!
颜回说:「好。孔夫子若评你错了,怎么办?」买布的说:「评我错了输上我的头。你错了呢?」
颜回说:「评我错了输上我的冠。」二人打着赌,找到了孔子。
孔子问明了情况,对颜回笑笑说:「三八就是二十三哪!颜回,你输啦,把冠取下来给人家吧!」
颜回从来不跟老师斗嘴。听孔子评他错了,就老老实实摘下帽子,交给了买布的。那人接过帽子,得意地走了。
对孔子的评判,颜回表面上绝对服从,心里却想不通。他认为孔子已老糊涂,便不想再跟孔子学习了。
第二天,颜回就借故说家中有事,要请假回去。孔子明白颜回的心事,也不挑破,点头准了他的假。颜回临行前,去跟孔子告别。孔子要他办完事即返回,并嘱咐他两句话:「千年古树莫存身,杀人不明勿动手。」
颜回应声「记住了」,便动身往家走。路上,突然风起云涌,雷鸣电闪,眼看要下大雨。颜回钻进路边一棵大树的空树干里,想避避雨。他猛然记起孔子「千年古树莫存身」的话,心想,师徒一场,再听他一次话吧,从空树干离开。他刚离开不远,一个炸雷,把那棵古树劈个粉碎。
颜回大吃一惊:老师的第一句话应验啦!难道我还会杀人吗?颜回赶到家,已是深夜。
他不想惊动家人,就用随身佩带的宝剑,拨开了妻子住室的门栓。颜回到床前一摸,啊呀呀,南头睡个人,北头睡个人!
他怒从心头起,举剑正要砍,又想起孔子的第二句话「杀人不明勿动手」。他点灯一看,床上一头睡的是妻子,一头睡的是妹妹。
天明,颜回又返了回去,见了孔子便跪下说:「老师,您那两句话,救了我、我妻和我妹妹三个人哪!您事前怎么会知道,要发生的事呢?」
孔子把颜回扶起来说:「昨天天气燥热,估计会有雷雨,因而就提醒你『千年古树莫存身』。你又是带着气走的,身上还佩带着宝剑,因而我告诫你『杀人不明勿动手』。
颜回打躬说:「老师料事如神,学生十分敬佩!」
孔子又开导颜回说:「我知道你请假回家是假的,实则以为我老糊涂了,不愿再跟我学习。你想想:我说三八二十三是对的,你输了,不过输个冠;我若说三八二十四是对的,他输了,那可是一条人命啊!你说冠重要还是人命重要?」
颜回恍然大悟,「噗通」跪在孔子面前,说:「老师重大义而轻小是小非,学生还以为老师因年高而欠清醒呢学生惭愧万分!」
从这以后,孔子无论去到哪里,颜回再没离开过他。
这个故事中,孔子是不是不尊重“真理”了?但从人性的角度出发,孔子还真是一个超智慧的人,能从多方面考虑问题,并且看得很长远、很透彻。亚里士多德说过: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这不讲“真理”的背后,更反映了孔子的宽容、爱心。而颜回也不笨,算是一个很聪明的人,但聪明而不灵活,认死理。有理也要灵活,更要向智慧迈进一步,如果一味地抱着自己的所谓“真理”而不放,最后连聪明也算不上,也会慢慢滑入“卖布人”的行列。反观我们自身,那种自认为“我的信念就是真理”的人,其实就是脑子“一根筋”的人,动不动就会与家人、朋友、同事争长短,论输赢,往往都是内心充满“不自信”的胆怯,是虚假的“坚强”,是没有真本事的人。而真正智慧的人,也是愿意站在不同角度多去观察、思考的人,更懂得为亲人让步、为朋友让步、为同事让步,面对困难则毫无惧意,顶天立地,淡定从容。当你不将自己的信念等同于真理的时候,你会发现,你不但变得越来越灵活,越来越聪明,更会越来越智慧。
灵活的人,是可爱的人!
聪明的人,是最可爱的人!!
智慧的人,才是最最可爱的人!!!
2018年7月20日18:23 陈涛 兖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