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短一点的名家写景散文***最好1000字以内***而且是描写季节的***

北国秋叶

薛尔康

柿叶、槐叶一落,京华的秋树便相继凋零了。马路上,公园里,落叶萧萧地下,稠密如雨,稠密如雪。

大自然正在死亡,并在死亡的哀痛中求得更生。行走在纷纷的落叶的雨中,你会惊心于宇宙永恒的变历。于是,刚从胸中升起的严峻的情绪很快就被落叶的情致驱逐干净。在你头顶飘洒飞扬着的落叶是彩色的,只有北国的秋叶才有这种鲜明的色彩,殷红、妃红、金色、青色、橙色,或是红黄驳杂……全不见枯槁的色泽,是秋天果实才有的颜色,同一种树叶也会呈现出各种颜色。在北京的宽阔马路上,行道树是由多种树木组成的,落叶飘摇而下,街道就被美丽的各种形状的小色块点缀着,气氛显得安谧而有生气,首都浓浓的秋意就蓦然呈现出来。要没有这些小色块的点缀,北国的深秋或许就索然无味了。在北京,我偏居于东面,那里的金台路被金黄得透明的银杏叶铺满了,状如一把把小扇面,可爱得叫人不忍心踩踏;间或又有乌桕和白杨的树叶,在满地的金黄中闪跳出另一些醒目的色块。朝外大街人行道上则纷纷扬扬飘洒着槐叶和榆叶的雨,那些小叶子无论怎样落到地上,都显得自然妥帖,它们的光色与给人的瞬间印象,足以构成一幅印象主义的杰作。首都落叶时节的风景,在我眼中,要比早些日子装点街头的上百万盆鲜花更有韵致和意境。每当清扫车驶过之后,街道地光皮尽,显出深秋的萧索景象。我觉得清扫车真残酷,它把美丽的落叶视同垃圾之类,有点不近人情。

然而,落叶还在萧萧地下。那些树叶,仿佛是压满树冠的鸟群,受到了一阵风的惊扰,不约而同飞离枝梢的。只是飞去的鸟群没有它们这般安详自得罢了。我敏感的心灵听见它们在叽叽喳喳地啁啾──落叶在叙说飞翔的欣悦。与其说飞翔,尚不如说是舞蹈,时而在空中激动得瑟瑟抖动,时而又闲适得起伏飘摇,它们获得期待已久的自由,似乎它们在枝头守候至今,只是尽某种义务,而它们的色彩,是大自然偿还它们的报酬。现在,在树液即将停止运动的时日,它们可以自由自在去做点什么了。于是去亲昵行人的面颊衣襟,去装点大地,在秋风又起的时候,按着同一韵律,再次从地上轻灵地旋舞飘飞,它们毫不理会生命最美好的时刻意味着什么。它们即将化作尘泥。即便无风,树叶也会凋落,从空中直直地降落下来,如一枚沉静的果实,表现出深思熟虑的情调和超然的庄严。既然没有风,是什么力量使它们凋落下来呢,是凭自己的意志吗?我凝视着那一片片沉静地降落的树叶遐思。几个孩子在收集落叶,我也情不自禁捡起几片,叶柄柔软而呈青色,变了色的叶片依然光润水鲜,筋脉清晰,充满液汁,这是活的叶子,简直就在向你悄声细语说着一些什么。它选择生命最美好的时刻告别人世,大千世界上竟连植物也不愿使自己死得丑陋。

于是,就连许多绿叶也受了感染似的,纷纷离枝而下,加入同类的有韵的舞蹈,使我惊诧的是,在东郊一个空旷的树阴垂覆的公园内,池边垂柳尚在婆娑摇曳,满地却已压着一层青翠的落叶,如同绿色的积雪。这超越我对自然现象的理解度,这是大自然有意作出的惊世骇俗之举吗?那是白杨树的宽大的叶子。我伫立在厚厚的积叶上,向白杨树仰望:满冠树叶在风中簌簌作响,透出深沉的翠色。白杨树很早就开始凋落了,可是它的叶子将坚持到最后凋尽,俨然是秋天的守护神,到所有的树木变得光秃秃的时候,才会凋落下最后的树叶,那也是绿色的。白杨树把深秋的空间,染得上下皆绿了。这位北国的伟男子既遵从无情的时序,又执拗地珍爱生命的翠色,于是造就了一种奇观。一位穿着鲜红衣裳的南方姑娘手持一束白杨树的落叶,在风旋起的绿色涡流中摄影,留下这一独特的对于秋日的回忆。这确是一张富有意味的照片,只在北国才有这样的秋情;在北国,没有枯槁得干脆的落叶。

现在,北国的落叶乔木已经凋尽,但秋叶的美丽和我所体验到的情味,使我不为它的凋落而伤感,甚至连北方秋日的肃杀劲也被冲淡了。或许正因北方秋日来得肃杀,才有落叶构成的浓郁的秋意。在我久居的温暖湿润的江南,树叶的凋零要蔓延秋冬两个季节,凋落得迟迟慢慢,显出极不情愿的情状,因而不见落叶稠密如雨的景象,落叶大都是死去的树叶,色彩也远不如北方的绚烂。而且,总有一些树叶不知倚仗什么神奇的原因,干枯发硬的还会挂在光秃秃的枝丫上,到开春叶柄下萌动新绿,才会被顶落下来。几片枯叶活画出秋冬肃杀的风景。

我爱秋叶甚于初春的新绿。

我爱北方的秋甚于南方的秋。

《秋颂》——罗兰

秋天的美,美在一分明澈。

有人的眸子像秋,有人的风韵像秋。

代表秋天的枫树之美,并不仅在那经霜的素红,而更在那临风的飒爽。

当叶子逐渐萧疏,秋林显出了它们的秀逸。那是一分不需任何点缀的洒脱与不在意世俗繁华的孤傲。

最动人的是秋林映着落日。那酡红如醉,衬托着天边加深的暮色。晚风带着清澈的凉意,随着暮色侵染,那是一种十分艳丽的凄楚之美。让你想流几行感怀身世之泪,却又被那逐渐淡去的醉红所摄住,而情愿把奔放的情感凝结。

曾有一位画家画过一幅霜染枫林的《秋院》。高高的枫树,静静掩住一园幽寂,树后重门深掩,看不尽的寂寥,好像我曾生活其中,品尝过秋的清寂。而我仍想悄悄步入画里,问讯那深掩的重门,看其中有多少灰尘,封存着多少生活的足迹。

最耐人寻味的是秋日天宇的闲云。那么澹澹然、悠悠然,悄悄远离尘间,对俗世悲欢扰攘,不再有动于衷。

秋天的风不带一点修饰,是最纯净的风。那么爽利地轻轻掠过园林,对萧萧落叶不必有所眷恋——季节就是季节,代谢就是代谢,生死就是生死,悲欢就是悲欢。无需参与,不必流连。

秋水和风一样的明澈。“点秋江,白鹭沙鸥”,就画出了这分明澈。没有什么可忧心、可紧张、可执着,“傲杀人间万户侯,不识字烟波钓叟,”秋就是如此的一尘不染。

“闲云野鹤”是秋的题目,只有秋日明净的天宇间,那一抹白云,当得起一个“闲”字。野鹤的美,淡如秋水,远如秋山,无法捉摸的那么一分潇洒,当得起一个“逸”字。“闲”与“逸”,正是秋的本色。

也有某些人,具有秋的美。也必须是这样的人,才会有这样的美。这样的美来自内在,他拥有一切,却并不想拥有任何。那是由极深的认知与感悟所形成的一种透彻与洒脱。

秋是成熟的季节,是收获的季节,是充实的季节,却也是淡泊的季节。它饱经了春的蓬勃与夏之繁盛,不再以受赞美、被宠爱为荣。它把一切赞美与宠爱都隔离在澹澹的秋光之外,而只愿做一个闲闲的、远远的,可望而不可即的——秋。

二、散文,美文摘抄,两篇,每篇1000字

美味的小笼包

常听人们说小笼包美味可口,我却从没尝过,也不知是啥味道。这天下午,爸爸妈妈带我来到小笼包子店让我开开眼界,饱饱口福。那天终于如愿以偿了.小笼包一个个白生生,皮薄薄的,里面好象有一包汁水在,小笼包小巧玲珑,形似宝塔,呈半透明壮,晶莹透黄,宝塔顶上一阵阵香气随风四溢,形状也和包子差不多,难怪叫小笼包。小笼包以上一般都是一笼里面有十个,每个都是圆鼓鼓的像一个个小雪球似的,只不过上面有一个凹凸不平的地方,还没上来我就被这香气熏得如痴如醉了。真恨不得把整个蒸好的小笼包一口吞掉。一笼小笼包上来了,我坐在椅子上,刚蒸完的小笼包发出了一丝淡淡的香气息。一闻到这种香气息,我就忍不住要去大口大口的吃它了。刚夹起一个“小胖墩”塞进嘴里,它就开始反抗。我这时肚子正饿得咕咕叫,恨不得将嘴巴变大,把四笼小笼包一口吞下去。于是我就用筷子小心翼翼地夹起小笼包,因为轻咬了一小口,汁水就像千军万马往我嘴里奔跑。我把它沾一点醋,轻进我的嘴里,肉馅又松又软,只要一嚼,它的肉就一下子松了下来,鲜美无比妈妈说:“吃小笼包应该先醮点醋,轻轻咬一个洞,把里面鲜美的汤汁吸干,再吃皮和肉。小笼包的美味精华就在汤汁里。我按照妈妈的方法吃,汤汁鲜、皮薄肉嫩,真是好吃极了。果然,小笼包一会儿不吃不知道,一吃忘不了。我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它的肉非常十足,咬一口鲜鲜的,浓浓的,咸咸的,让你吃了还想吃。于是我又缠着妈妈去买一客,当阿姨笑盈盈端来后,我又怎能放过呢?吃了一个又一个,在吃得满口流香,砸咂嘴,不住称赞道:“美!真是美味之极。”一眨眼,又被我消灭了,摸了摸鼓鼓的小肚子,添添嘴,余兴未了。怎么样,心动了?西东不如行动,去吃吃你们家乡的小笼包吧!

油炸臭豆腐

这是江南冬天特有的地方小吃。

小的时候,一放学就往街上跑,当然,这是在口袋里有几个钱的时候。穿过小巷,翻过小桥,就可闻到油炸臭豆腐的香味。经营油炸臭豆腐的是个瘦瘦的老人,眉毛胡子全白了,他总是挑一副担子,担子其实是木头做的箱子,前面一个箱子放着臭豆腐、酱油、辣椒酱和一叠小盘子,还有一个罐头瓶,里面插着几双筷子。后面一个箱子安放着一只小煤炉和一口锅。

老人总是站在街的拐角,专心致致地油炸臭豆腐。从没有听过他的吆喝声,但总有许多食客寻着香味而来,在他的小担子前站成一圈。他的臭豆腐很有特色,乍看上去黑不溜湫,和别的臭豆腐没有什么两样,但一入锅再一出锅,就变得金灿灿、香喷喷,涂上一层酱油或辣椒酱(他的辣椒酱是自制的,红艳艳的,辣得香,辣得舒服),黄黄红红,煞是好看。小心翼翼咬上一口(因为非常烫),外黄内白,外酥内嫩,香辣刺激,此时已不是在吃而是舌头打着卷往下吞。

老人一次总是只炸几块,炸好几块卖几块,所以等的人都是一个吃,其他的人共同行注目礼。吃油炸臭豆腐的人大多是女人和孩子,真的很奇怪,江南女子都是不吃辣的,但一到这担子前就都变成“辣妹子”了,辣椒酱涂了厚厚的一层还要涂,女人此时也不管斯文了,直吃得嘴唇通红,涕泪交加,热汗直冒。老人只是不住地说:辣得结棍,勿要吃得格许多。说归说,他也不去阻挡。所以,老人的辣椒酱每天都要消耗一瓶。

那时,我父亲每月给我五毛钱,至少有一半的钱是贡献给臭豆腐了。一块臭豆腐一分钱,吃完一块,这一天才能安静下来。有时候没有计划好超支了,那么,我就克制住自己不往那里跑,怕自己的眼睛里会长出钩子来。不过,那样的时候,只要我不小心溜到老人的担子前,老人总会洞察一切,好象发现了我的口袋里没有半分钱,就会笑眯眯地炸一块最脆最嫩的送给我吃。不好意思白吃,等下个月父亲寄钱来的时候,我马上就去还给他,老人也收下,但必定多炸一块臭豆腐给我。

离开那个江南小城二十多年了,我再也没有吃过那样美味的油炸臭豆腐(虽然我在其他江南城市也吃过油炸臭豆腐,但是味道好象总是差了一点)。它总是出现在我的梦里,和它一起出现的还有那个连名字都不知道的白胡子白眉毛的瘦老人。

肉骨头粥

我只吃过一次肉骨头粥。

那是江南冬日的一个星期日的早晨,一向节俭的舅母突然提出带我去吃肉骨头粥。我受宠若惊,一路屁颠屁颠地紧跟在她身后,生怕她又突然改变主意。

沿着青石板路,穿过熙熙攘攘的菜市,拐进一条小巷。远远看见一个小铺子飘出阵阵白雾,还听到铁勺敲锅沿的声音。舅母领着我走进这间铺子,铺子里已经座无虚席。大家都在唏哩哗啦地喝这叫肉骨头粥的东西,好象这东西真的很好吃。

老板娘把我们领进里间的灶旁,满脸歉意地说:“就在这里吃吧。”老板娘是一个40来岁的女人,头发齐耳,一丝不苟地用黑色的发卡别在耳后。我生怕舅母临阵脱逃,赶紧自做主张说:“可以可以。”结果招来舅母两个白眼。“好吧,来一碗肉骨头粥。”老板娘一手抄起大铁勺,一手揭开大锅盖,顿时一股热浪席卷着肉粥的香味扑鼻而来。她用大铁勺在锅里搅了搅,盛了一大碗粥递给我。这碗粥是灰白色的,米已经煮得不见原形,粥面上还点缀着几小块肉骨头。我小心翼翼地尝了尝,嗯,香香糯糯,黏黏呼呼。真的不需要“吃”,只要喝就行了。我就这样站在大灶旁,端着大碗,呼啦呼啦地喝着有生以来第一次肉骨头粥。最后还像小狗一样把那几块肉骨头啃得干干净净。那碗粥花了舅母5分钱。

后来,舅母告诉我,煮肉骨头很麻烦。先要把肉骨头(连着些肉的骨头)煮上几小时,然后再把新米淘好放进去,再煮。不能煮焦,关键是要掌握火候,细火慢熬才行。最后放上盐和味精。所以,一般家庭是不做肉骨头粥的,费时费力还不经喝。她还警告我,街上的肉骨头粥不能多吃,因为有的老板为省钱把客人吃过的骨头,又重新放进锅里煮。也不知她说的是真是假。反正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吃过肉骨头粥,不是因为害怕不卫生,而是口袋里的钱还不够分配的呢。

不过,我还是经常到那家肉骨头粥铺去,主要是想看看她们怎么处理吃完的骨头的。可老板娘好象明白我的意图,总是笑眯眯的招呼我:“小姑娘,来吃一碗啊。”然后,我撒腿就逃。

阳春面

阳春面名字挺好听,很高贵的样子,其实是江南老百姓最爱吃最便宜因而也最能爽气掏钱的大众面食。《上海的早晨》中资本家徐义德为了逃避公私合营装穷,叫小伙计送的午饭就是这个阳春面,可见,阳春面是属于劳苦大众的专利。至于为什么取这样一个阳春白雪的名字,可能是取其反义吧,但我敢肯定,取这个名字的人绝不是下里巴人。

二十多年前,舅舅一家好象特别喜欢吃阳春面,每到星期天,舅舅就必定带领全家到镇上的面馆去吃阳春面。两个表弟兴高采烈,但我却很不喜欢。阳春面上除了撒一些葱花就没有别的了,光溜溜的,一点味道都没有,吃了第一口就不想吃第二口。每次我都没有方法把一碗阳春面吃完,我总是旁敲侧击地提醒舅舅还是吃馄饨好,至少还有点肉味。但舅舅坚决不肯,说馄饨太贵,又不经吃,同样一角钱,阳春面吃得饱饱的,而馄饨却只能塞牙缝。舅舅的牙缝好大。不喜欢吃,但每个星期天都得陪舅舅全家去吃,因为这是他们的节日,整整六天他们都在等着这一天。镇上那家面馆都认识舅舅,每次一来不用吩咐,就很快端上阳春面来,然后,舅舅一家就开始埋头苦干,并制造出幸福的声响来。每当此时,我就望着面前的阳春面愁眉苦脸。

陆文夫在《美食家》里专门提到过阳春面,说第一锅的阳春面最清爽最可口,因此,很多人都赶早去吃头汤。我想,舅舅们吃得绝对不是这种阳春面。但不管怎么说,我对阳春面是没有兴趣的了,胃口早在二十多年前就倒了。

光饼

光饼是福州的小吃。据说是记念戚继光而来的,总之和这位民族英雄有一定的关系。

小的时候总喜欢站在高高的桶炉前面,看师傅做光饼。做光饼的师傅到处都有,一个案板,一个炉子就是全部的道具。光饼师傅把袖子卷得高高的,把放了碱水和盐水的面团摔得啪啪作响,然后分成一个一个剂子,用手左右一拍,一个小圆饼就出来了,再用一根竹签往中间戳一个小洞,就势往桶炉内壁一贴,等着吧,不一会,炉内就飘出香味来。估计差不多了,光饼师傅就用小铁铲利索地一铲,焦黄的光饼就跳出来了。

这光饼硬梆梆、黄通通的,咬得很费劲,没有一口好牙和顽强的拼搏精神是对付不了它的,但一旦入口就越嚼越香,越香越嚼,最后总是吃了一块还想带走第二块。光饼耐嚼还耐储藏,放它十天半月没有问题,坚韧不拔,很有民族气概,可能这就是它和戚继光的关系吧。光饼很便宜,一分钱一块,那时经常光顾光饼炉,买上一两块,一路嚼着上学校。

冬天光饼师傅比较幸福,守着炉子暖烘烘的,夏天就苦了,赤膊上阵还是大汗淋漓,汗水滴在炉子上嗤嗤作响。我就不敢买了,因为那光饼里必定也有光饼师傅勤劳的汗水。

前段时间,在福建“老乡”处提到光饼,他们都说那玩意好吃而且对牙齿有利,经常嚼嚼绝对比“白箭”“绿箭”效果好。但不知现在还有没有了,都好多年没有吃过了。但愿,这光饼炉子还能在福州的某个街角看到。

芋头果

芋头果是福州的早点之一,也称三角糕。据说是把槟榔芋煮熟后剥皮碾成糊状,再掺入米粉揉合而成。然后,切成一块一块三角形状,放到油锅里去炸,直炸得两面焦黄,出锅。吃的时候,用一张纸包着芋头果的下端(因为很油),以一个角为突破口,咬一口,外焦内嫩(内色灰白),还有一股芋头的清香,嗯,味道好极了。

炸芋头果的摊子也是到处都有,每天一大早,就可看到街头巷尾支起的一个个摊子,烟雾缭绕,香气四溢,买芋头果的人端着碗或提着小竹篮,等着芋头果出锅。往往炸出一锅就买出一锅。但也有买不完剩下的,搁一两个时辰也不要紧,吃起来还是很香的,它不象油条,登陆不久就成了嚼不烂的老油条。所以,卖芋头果的摊主都很自得,有时候上午九十点钟了,还不见他们收摊子,慢悠悠地守着还没有卖掉的几块芋头果。他们知道总有肚子容易饿的人自会寻香而去。

福州的市民通常是一碗锅边糊外加一只芋头果就解决了早饭问题,既好吃也实在,吃完后,打一个饱咯去上班,这革命干劲足得没法说。

锅边糊

一次在办公室里和同事们侃吃,我说要论吃,还是福州的锅边糊好吃。他们齐声问:什么叫锅边糊?这帮平日里吃遍天下无敌手的家伙竟然也有不知道的东西。我得意洋洋地开始向他们介绍福州小吃——锅边糊。

锅边糊在福州乃至福建许多地方都有,但在外地我却从来没有看到过,不出产的原因可能是外地没有一种叫“虾油”的调味品,而锅边糊没有加虾油就不成为锅边糊了。

锅边糊的制做很复杂,要先把大米淘净浸泡几小时,然后磨成糊状待用。支一口大锅,煮上一锅汤,汤里放上虾米、蛏干、香菇、葱、蒜、芹菜,最后放进必不可少的虾油若干勺,这浓汤就做成了。这还没有完,万里长征第一步。将汤倒出另装,下清水若干烧到七成热时,锅边抹匀花生油,然后舀一碗米糊绕锅浇一圈,盖上锅盖。三分钟后见锅边米浆起卷时,用锅铲铲入清水中,再加入清水,重复上述行为。当最后也就是第四次浇完时,放入一份浓汤料,并视情再加入虾油等辅助调料。煮熟后盛放在另一口锅中,用微火保持温度,待售。

总之这是一个循环反复的过程,没有耐心是做不成的。所以,一般家庭是不做锅边糊的,要吃就到街上去买。福州的大街小巷饭店小摊都有买,而且很便宜。锅边糊味道特别,海鲜味浓,每片米糊都打着卷,白白的,象一管管青葱,非常爽口,再配上黄黄的虾米、蛏干,黑黑的香菇,绿绿的葱蒜,色泽鲜明,令人食欲大开。

听到这里,同事们的喉咙都动了一下。然后商量,什么时候能去福建出差,一定要去尝尝这锅边糊。我补充说,在福建,锅边糊都是作为早点和茶余饭后的点心的,并不把它当正餐,大概它是管吃不管饱的缘故吧。想想本地品种单一而又甜得发腻的小吃,大家都说:福建人民真是幸福。

是啊,福建人民真幸福。

馄饨

我想,大概没有什么小吃有馄饨那么普及和名称多样了。馄饨在福建叫扁肉;在四川叫抄手;在云南广西一带叫云吞;只有在江南才叫馄饨。

内容差不多,形式却有些差别。福建的馄饨注重鲜,加虾油是它的一大特色。小时候总是被喜欢吃馄饨的母亲支出去买馄饨,买来买去,也就买出经验来了。知道街头的那家馄饨味太浓,吃完后就要赶紧灌开水;而街尾的那家馄饨味道尚好,就是只见皮不见肉;最好的是穿过几条街的那家“野”店,说它野,是因为时开时不开的,好像全凭主人兴趣。这家的馄饨量足味最地道,每只馄饨雪白剔透,中间一点红红的肉馅若隐若现,再配上几粒葱花,就好象一池秋水中的白莲。福建的馄饨一般都很节俭,一根小木棍往肉泥上一点再往馄饨皮上一翻,一只馄饨就完成了,往往一盘肉泥可以对付一天所要出售的馄饨。吃馄饨的一般都是女孩子,她们可以不计较得失,慢悠悠地翘起兰花指,用小调羹小心翼翼地舀起馄饨往樱桃小口里送。所以,较之其他小吃,福建馄饨更显得女人味一些。

而四川馄饨则个性鲜明,阳刚味十足。首先一大特色是没有汤,第二大特色是辣得过口不忘。那一年去成都调研,特地拜访“抄手”,谁知端上来的是几只干巴巴的结结实实的饺子状馄饨,上面还浇了一层红彤彤的辣椒油。仗着本人吃辣还有一些功底,挣扎着把这碗“抄手”给吞了。结果,除了辣,我已经不记得它还有没有其它味道。

江南一带,馄饨是最常见的小吃,这里的馄饨分为大馄饨和小馄饨两种。大馄饨里馅比较多,有鲜肉的也有青菜的,但它又不同北方的饺子那样皮厚馅足,江南人总是不肯象北方人那样干脆利落地做出饺子风格,他们总要保持馄饨的传统,哪怕再大一些,小家碧玉的本色不变。江南大馄饨是放大了的小馄饨,样子象修女的帽子,汤多量也足,一般人吃一碗也就有了七分饱的感觉。

正宗的江南小馄饨是最具江南文化味的,皮擀得讲究,贴着碗能看到碗里的花纹,真正是薄如蝉翳。肉要精瘦的,处理得细腻无渣,烧好后的馄饨,皮子晶莹舒展,“白里透红,与众不同”,象一只只美丽的白蝴蝶。这时候的注意力就不会在吃上了。不过,这样的小馄饨现在已经不多了,做的人和吃的人好象都已经缺少了这份精致的心情。取而代之的是满街都是的大众小馄饨,简单一裹,完事,连皮也不擀了,买现成的。

在北方读书的时候,思念馄饨(福建的江南的),思念得咬牙切齿。北方同学很不以为然,说,那有什么好吃的?清汤寡水的,不如咱北方饺子实在。

是的,要想实在,吃北方饺子;要想苗条,吃江南馄饨。

羊肉串

很奇怪,我向来不吃羊肉,但对羊肉串却来者不拒。

第一次吃羊肉串是在北京。那一天,从北京图书馆查资料出来,拐到白石桥附近,那里有一片饭店餐馆和小吃摊点。先买了仿膳食品窝窝头,吃得直冒酸水,发了一通诸如慈禧太后的胃口怎么这么好对付之类的牢骚后,就站到了烤羊肉串的摊子前。并没有想要吃,的的确确是被那种香里带膻的味道吸引过来的。

同学也是南方人,不吃羊肉,但他敢想敢干的精神令我佩服。他先买了三串,然后视死如归地说:“我先吃吃看。”他小心翼翼地先咬了一口,翻翻眼珠,接着就加快了频率。我盯着他上下翻飞的大嘴,直问:“哎,别顾吃啊,到底好吃不好吃?”他“嗯嗯”地一气吃完了三串,才摸摸肚子很满意地说:“不吃真傻。”赶紧掏钱,一手抓一把,这串咬一口,那串咬一口,真的很好吃,肥而不腻,焦香十足,还有一种特有的,说不出来的怪怪的味道(后来才听新疆的同学说,那是孜然的味道)。我们就这样边走边吃,吃完了,就地再买,反正羊肉串摊子到处都有。直吃得饱咯里都带羊膻味,不能再吃了,再吃下去,我们非得变成草原牧民了。

本来以为羊肉串就是这样好吃了,谁知新疆的同学说:那算什么羊肉串?真正好吃的是咱们新疆的羊肉串,那可是羊肉串的老家。第一次那么羡慕新疆人,真正觉得新疆是个好地方。

咱也没有机会去新疆啊,就把北京的羊肉串当新疆的吧。

回到南方后,也见过羊肉串,但不仅外貌小里小气,味道也完全变了样,如果说北京的羊肉串是仿名牌,那么南方的羊肉串就是假冒伪劣了。也有例外,一次到南京出差,在新街口发现了久违的羊肉串,那味道,那相貌和北京的一样。我又一次站在南京的大街上不顾斯文地大嚼起来。以后只要去南京,都要想方设法地溜到新街口去过过瘾。

但总是心有不甘,有事没事总鼓动头儿:“咱们也到乌鲁木齐去开个读者作者联谊会?”

羊肉泡馍

有了羊肉串垫底,去西安吃羊肉泡馍的时候就好象有了胆量。

看过雄赳赳气昂昂的兵马俑,摸过杨贵妃的洗澡池,躲过小商小贩的围追堵截,吃过田里刚采下来的草莓,当然也爬过大雁塔和古钟楼,接下来就是品尝西安小吃的时间。

西安小吃最具代表性的小吃是肉夹馍和羊肉泡馍。不过,肉夹馍我连看都不看,一块大肥肉塞在一块大饼里,肥油直冒,尽管肉馍的主人说怎么怎么好吃,我就是吃不下去。不是怕胖,而是从小就不吃肥肉。肉夹馍是放弃了,但羊肉泡馍是一定要吃的。

于是就去找。在古楼附近转来转去,转累了就在一个小摊子上坐下来。坐定后才发现对面一个老头在专心致致干活:把一块硬硬的馒头掰成颗粒状。他神态专注地不紧不慢地掰呀掰,掉下来的粉末都用小指捺到嘴里。他在干嘛?是不是牙口不好?正想着,又见老头把掰好的产品倒进一个盛满浓汤的大海碗里,那碗浓汤顿时就变成了一碗浆糊。老头有滋有味稀里哗啦地喝完了这碗浆糊,站起身子,抹了抹沾在胡子上的残留物,打了个响亮的饱咯,满脸都是幸福感。突然好象明白了什么,赶紧找来伙计问:“那是什么?”“羊肉泡馍啊。”老天,这糊里糊涂的东西就是大名鼎鼎的羊肉泡馍?小的时候就最恨把馒头放进汤里,软不啦及的,要口感没口感要味道没味道,再好吃的馒头再好喝的汤都给搅浑了。

所以,很遗憾,在西安最大的收获是买了一堆民间工艺品,而在吃上,却是一片空白。

看了贾平凹写的陕西小吃,其中花了大量的笔墨形容羊肉泡馍的精彩,但我还是没有被他煽乎得流出口水来。这在我看关于吃的书籍的历史中是少见的。

朝鲜凉面

初到东北,第一次看到正宗的朝鲜人和朝鲜文字还是大惊小怪的,后来看多了,就见怪不怪了。然后就开始琢磨如何深入了解朝鲜民族文化,比如,他们的饮食文化,更具体地说,如何吃遍学校周围的朝鲜小吃店。

于是,先去朝鲜泡菜摊子前侦察一番,和买泡菜的朝鲜族老大妈套近乎,问:“道拉及是什么意思?”朝鲜族老大妈真的很象《奇袭》里的老大妈那样慈祥,她不仅耐心地回答我的幼儿园水平的问题,还推荐我买了朝鲜泡菜的代表作——桔梗。尝了桔梗后,对朝鲜小吃就有了信心。

那一天,零下18°,屋外早已是灰白两色世界。从澡堂出来,头发一会儿就冻成柴火棒。并不觉得冷,只是渴得慌。就到处找有水源的地方,后来发现一面“朝鲜凉面”的幌子正迎风招展,凉面?正好解渴。一头扎进去,里面已是高朋满座,人人都端着一个大海碗往肚子里灌凉面,很舒服的样子。于是也要了一碗。等端上来后,才觉得好象有点不对劲。鲜红的面汤上波澜不兴,面条当然是潜伏在汤底的,只是这汤,怎么看都好象是刚从自来水龙头里出来,冷不说,还有股漂白粉的味道。怀疑归怀疑,我真的太渴了,不管三七二十一,喝了再说。结果,渴是解了,但我体内的那点余温可全给带走了。一路跑着回到宿舍,又是捂热水袋又是灌开水,折腾了半天,才把胃里的那块冰坨融化掉。

我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东北人和南方人本来就不一样,他们冰天雪地里可以吃冻梨吃冰棒,那是因为他们有从小就锻炼出来的坚强的胃。所以他们可以裹着大棉袄吃凉面,而我,只能在穿短袖的时候。

但,我还是没有勇气再去品尝朝鲜凉面了。甚至一想到这四个字,我的胃就开始冒凉气。

不怪朝鲜凉面,只能怪我自己。

道口烧鸡

说来惭愧,自己在外求学几年,大部分的注意力花在吃上。究其原因,一是学校食堂乏味的饭菜,使自己时常处于饥饿状态;二是天性所致,“民以食为天”嘛,自己当然也不例外。

于是,刚到长春不久,就打听到“道口烧鸡”挺有特色,忙亲临考察。果真,摆在橱窗里的烧鸡肥嫩嫩、黄灿灿、热腾腾,撒发着迷人的香气,又看到买烧鸡的人排成了长队,更证实了此烧鸡的名不虚传。此后三年间,只要钱包里有点余钱,便忙不迭地往烧鸡店送,买不起整只就买半只;买不起半只就买鸡杂碎(鸡肝、鸡卵等构成,便宜而味极佳,是穷学生最亲睐之物)。那种拎着一小袋烧鸡走路的愉快,无法言喻,只觉得生活在那一刻是多么美好。此时若去攻读书关,再厚的“砖头”也能毫不费劲地“啃”下来,这就是“道口烧鸡”的威力。有时,人的胃口会比脑袋重要得多,换句话说,就是物质有时也能毫不客气地战胜精神。

逢到宿舍里的女同胞过生日,无例外地都要买只“道口烧鸡”以飨大家。鸡上台面后,往往还没等打开塑料袋,大家就已经操起家伙跃跃欲试了。那香喷喷、热腾腾的烧鸡,嫩而无渣,连骨头都是酥的,一块鸡肉在舌头上还来不及停留就溜进肚子里去了。而此时往往有师兄师弟寻着香味不请自到,说句“生日快乐”就一屁股坐下来大嚼起来。那时候,要求师兄师弟办事或反过来他们求我们办事,都言不二价:一只道口烧鸡。

在长春的三年,可以说是伴着“道口烧鸡”的香味渡过的。(虽不能常吃,但离学校不远的一家烧鸡店每天毫不吝惜地飘来的香味,使我们的读书生活变得有滋有味起来。)

临毕业的时候,有人告诉我,有一家大饼店专营夹肉大饼,味道好得没法提。可惜没有机会了。要不然,现在又会有一样好吃的供我回味了。

三、有关民俗的文化散文,要1000字左右的~~谢谢~~~

可以参考一下-------民俗是一种生活相,一种传承性的生活的样子。

没有文字或人规定我们这么做,但我们会不自觉地进行这样一种生活方式。

民俗与人俱来,与族相连,从它诞生的那天起,就烙上了群体性共识的印记。

民俗孕育了国魂,国魂就在民俗之中。

在中国人的心目中,春节,是一个融入了无限回味和憧憬的特殊符号,是中国人所特有的情感寄托。春节是我们中华民族民俗的集中体现,随着新春佳节的日益临近,年味儿也是越来越浓,本期讲坛就请两位学者谈谈民俗的话题。

从元旦开始,人们的手机和邮箱里就已是满满的祝福短信和邮件,而这些到了新春佳节更将以拜年的形式达到最高潮。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互联网作为一个新的平台给传统民俗带来了新的表现形式,拓宽了发展的空间。北京师范大学蒋原伦教授对网络化的民俗有全面的解读。

民俗早已深深融进了中华儿女的血肉里,是萦绕了千万年的民族气脉。丰富多彩的传统节日、意境优美的民间传说、叹为观止的奇工技巧,都是民俗的精华。华东师范大学陈勤建教授从生活和文化两方面解析民俗,并对民俗的意义有着深层剖析。

通常我们认为民俗就是一种传统的民间风俗,比如怎么过年、怎么做年糕等。其实这仅仅是民俗的一小部分,民俗的内容要广泛得多,而且同生活的关系更为密切。在年轻人看来,民俗就是过去的东西,这是种误解。民俗包括过去、现在,也包括将来,民俗不是古老的。

民俗是一种生活相

什么是“相”,这是佛家的用语.佛家对事物有自己独特的判断,比如:火是一种焰相,水是一种流相;什么是民俗,民俗是一种生活相,一种传承性的生活的样子。没有文字或人规定我们这么做,但我们会不自觉地进行这样一种生活方式。

大家最熟悉的民俗要数春节了,春节怎么过?有人问过我:“为什么我们现在过年的年味很少,而外国人的圣诞节、情人节却很热闹?”其实我们的年味原来是很浓的。上世纪50年代,我七八岁时跟着外婆在过年前半个月就开始忙碌了,一直到正月十五才能歇下来,前后差不多1个月整天都有事情干。从传统的习俗讲,前后有近60项事情要做:大扫除、祭灶、祭祖等。没有任何文字规定我们一定要怎么做,而这就是一种程式化的风行的规范。

民俗不光集中在过节上,风行的不成文的生活样式在生活中还有很多。就拿住来说,我们在城市里感觉不出来,但假如去了农村,房子就会有一种特殊的样式。江南有厢房式的——一进去,方位都朝南,左右各一个厢房,为什么要这样?其中的道理就是我们说的风水:“左青龙,右白虎”,中间就是最适合我们居住的地方。我们为什么不可以或者要避免房门朝北开?这就是一种生活相。我们生活在北半球,冬天寒风从西北过来,就被“白虎”给挡住了;春天东南风一刮,雨水多了,那么“青龙”也可以挡住。中间这个地方利用了天然的防寒防雨的空间,是最早的风水的理念,没有那么多的迷信,这并非人们胡思乱想得出的。古代没有空调,如何防寒,如何来保持适宜的温度呢?当然是要靠具体环境的选择。有人认为风水是迷信,当然风水在发展中确实增加了许多迷信的说法,但是我们把这点作为主流而把核心的部分丢掉了,就造成了很大的误区。

民俗还包括生活的技艺。有个材料说考古学家发掘出秦剑,上面涂了一层铬,专家注意到这种涂铬的方式在西方也是20世纪70年代才出现的,究竟秦人是如何涂上去的,不得而知。越王勾践的宝剑,在地底下埋了两千多年,挖掘开始时发现这把剑已经弯了,但是考古人员一打开,又神奇般地直了。我们现在能模仿这把剑的样式,却达不到那时的工艺。

中国古代灿烂文明的发展就是依靠大量的生活的技艺——民俗来创造。可惜的是这些技艺我们没有从学科上加以整理。我们古人也没有重视这个问题,认为雕虫小技,壮夫不为也。尤其是文人,所以又把这些东西随意地扔掉了。这样一来,对我们国家的确是很大的损失。我们今天要重新认识民俗,千万不能停留在民俗就是风俗习惯这个狭隘的观念上。

作为文化模式的民俗

从文化层面来讲,民俗是一种文化的模式。这种模式往往是无形的、口头的和非物质的。但确确实实存在于我们的生活中,我们对于这种无形的、非物质的民俗文化现象要给予更多的重视。比如《梁山伯与祝英台》是大家熟悉的优美故事,在中国家喻户晓。最近几年,《梁祝》正在争取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其实这在3年前就开始了,不过存在很多问题,其中一大问题是各地都说《梁祝》是自己的,比如宁波人认为梁山伯是鄞县(今奉化县)县令;上虞人说祝英台故里就在绍兴的上虞;杭州人也据理力争,说万松书院是主人公读书的地方……其实《梁祝》是哪里的并不重要,关键是《梁祝》反映了中国人某一阶段的婚姻模式。远古的时候,越地的女性都比较刚烈,魏晋南北朝时北方的文化向南方转移以后才有了《梁祝》,从刚烈走向柔和,向儒学发展。所以《梁祝》文化实际上反映的是一种社会转型期之间的新的婚姻文化模式和人们对两性祈求的心理,表达了对爱情的忠贞和生死不渝的情感,这是典型的中国男女两性之间的无形的口头的关系。

无形的口头模式其实相当多,不仅在中国,在国外也是。我有一个学生在澳大利亚学习,请当地老师来家里吃饭。其中有一道汤,老师喝完觉得很鲜。问他是什么,他说是野鸭子。老师大吃一惊,马上说澳大利亚抓野鸭子是犯法的。学生恍然大悟,说下次一定注意。可没料到过了3天,一张罚款单来了,动物保护委员会罚他5000澳元,把他一年半勤工俭学的钱全罚走了。在中国看来这个老师有问题,鸭子也吃了,还告状?但在澳大利亚,这样做是很正常的,老师不告发反而有问题。这也是一种文化模式,我们现在更要关注这种文化模式。

民俗承载民族魂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展现的民俗,虽然光怪陆离,五彩缤纷,但其深层却有着这一民俗的承受者所特有的共同的活生生的文化基因。在这文化基因中,一种心心相印的共同意愿,荡漾着亘古以来连绵不绝的具有共同精神内涵的集体意识流。并由此构成了群体民众——民族、国家思想精神文化的基础,民族魂,国魂的内核。

民俗与人俱来,与族相连,从它诞生的那天起,就烙上了群体性共识的印记。任何民俗,说到底,都是一种群体性的感受和认同。各民族中最古老的民俗:神话、巫术、图腾、方言、仪式等人类最初的原生态文化意识图,它是集群而居的初民在共同的生态环境和生存条件下,相同的生理、心理机制不约而同滋生的共同约定和俗识。其中积淀着人类实现自我进程中,使人逐步摆脱兽性,光大人性的共同的文化基因与文化进化系统,其基础,如同含金的伴生矿的原生态民俗。

民俗本身具有对后继社会行为起规范化模式和思想感召力的文化力量。在现实中,它以衣、食、住、行等有形的物化形态和情趣、风尚、习俗等无形的心意表象,通过口头、行为、心理的载体,沟通了代与代之间,一个历史阶段与另外一个历史阶段的连续和同一性,构成了一个社会创造与再创造自己的文化密码,并为人类的有序发展奠定了基石。因而,一个社会不可能完全破除民俗传统,而只能在旧民俗传统基础上对其进行创造性的改造。一个国家崇高的民族精神的建设同样如此。

人类社会的发展,从思想文化史角度来看,从来没有彻底理性化,而总是在理性与非理性的交织运动中前进的。民俗作为传统,本身就是这样一种存在于今天的世代链环。毋庸置疑,很多源远流长的民俗传统不再有明确可辨的形式存在,但是,并不影响它以某种成分和变异的形态而继续发展。正是这种内在的规范性的相继延传,超越了时空的界限,构成了一代又一代人共同的行为与模式,情趣与爱好,从而为一个国家的固有的民族精神的凝聚作了层层的积淀。

有人说,传统的民俗已过时,唯有引进外来的现代文化与精神文明,才能重铸国魂。这是不正确的。在建设我们民族的精神文明中,当然应该吸取外国优秀的精神文化。但是,一国的国魂,代表民族群体的崇高精神,不可能是外来的,而只能是本民族中固有的,它的根基不在国外,就在我们千万年来流传不衰的优秀民俗之中。这些民俗中展现的民族的精神力量,足以代表我们国魂的雄姿。例如,心意民俗中,凤凰非梧桐不栖,大鹏展翅九万里的远大抱负,精卫衔木填东海的悲壮举止及夸父逐日的勇敢坚韧,大禹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的自我牺牲等等,无一不令人扼腕叩节激动不已。人生社会民俗中,重阳节登高尊老,其精神今天仍为社会倡导,成为全民响应的民族优秀的传统精神。

民俗孕育了国魂,国魂就在民俗之中。如美国,立国才几百年,又是一个移民国家,居民来自五大洲,四大洋,如何把他们牢牢地粘在一起,是个大问题,为此,就设计出了一个又一个的节日和其他的习俗活动,从中来操练并展示一种美国精神。至今,它们已有了200多个稀奇古怪的节日。透过这些眼花缭乱,色彩艳丽的节日,我们可清楚地看到其中明确的动机——企图铸造美国魂。这种方式究竟有多大效果,姑且不论,但是,民俗与国魂民族精神是紧密相连的母子连环,这是事实,我们千万不能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