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好吗,好的随笔

随笔(1)孤岛

风轻轻地,孤岛静静地……

站在孤岛上,我望着垂手可得又遥不可及的茫茫人海,人海多动、热闹,没有一刻能全部安静下来,每分每秒都能听见唧唧喳喳的声音,似乎很令人厌烦,而我却希望能溶入他们,能成为他们中的一员。孤岛的命运注定我一生的寂寞、寂寞、寂寞……

我渴望热闹,所以我逃出了孤岛,即使那代价是失去一只眼睛,我依然义无返顾的往前走,我天真的认为:只要逃离孤岛,那我就能走出寂寞,过上自己向往已久那五彩缤纷的日子来……

但现实总是残酷的……

我走入了人群,我把只剩下的一只眼睛睁得老大,我想看清楚那花花绿绿的东西,当然也包括人;我更想和那些人交谈,但只要我走近他们,他们就会逃得远远的,就像我对孤岛一样。

我本来还不在意,因为还有太多的东西令我好奇,慢慢的,好奇淡了,我发现寂寞又袭上了我,我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真正的与那所谓的人交谈过,但别人却不停的谈着我,说我是疯子,独眼龙等等。

虽然表面上我不在意,但寂寞的心为了一抹悲伤……所谓人言可谓,终于,我又逃回了孤岛,我又失去了一只眼睛……

风依旧轻轻的,孤岛依旧静静的,我用心感受着孤岛,寂寞成了一首美妙的乐曲……

寂寞、寂寞、寂寞……我低喃着,所谓的眼角滴下一滴咸咸的水珠……

……

高中随笔(2)品尝眼泪

眼润润的、湿湿的,因为感动,所以我爱这种满眼水珠的感觉,即使有碍美观!

17岁了,该学回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该学会长大了,所以我每次都强迫自己要坚强,而眼泪是懦弱的体现,我不允许自己流泪。久了,我也忘记上一次流泪是什么时候了,也忘记眼泪的滋味如何了,这记得流泪好丑,这更促使我不能流泪……

然而没有料到,17岁的我,只为了一件小事,泪就流了……

我校制度是不许学生用充电器充电的,也不许熄灯后走廊上看书,叛逆的我就在老师背后充电,当惯“夜猫子”的我不想委曲自己每晚都和天花板瞪个把个钟头,才进梦乡。

也许今年与我犯冲,所以冲三次,被抓到两次,心里不禁感叹: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而第一次还是被校长和班主任抓到,我很想放弃去认领,但要坚强的念头不许我逃避。

“男子汉做事,敢做敢当”是我的座右铭,虽然我不是男子汉。我还是抱着:“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伟大精神去了。那次虽然只是被警告,但平日温和的语文老师肩校长大人那严厉的眼神刺得我手脚有点发软,而嘴唇更是斗个不停。

第二次是被政治老师发现然后交给班主任的,我知道班班主任很好讲,对我们更是好得没有话说,而就是因为好,所以我没脸去认领,我害怕她望我的眼神充满斥责与失望,更害怕她那温柔的笑和关怀的眼神不在我面前出现。我好想当个懦夫,而我也准备要当一次懦夫了,是班主任的出现阻止了我。她依旧用温柔的笑和关怀的眼神,言词没有斥责、没有严厉,有的只是了解与指导。

我好感动,我用激动得暗哑的声音向她说谢谢,然后赶紧走进教室。做在座位上,眼湿了,润了水珠流在脸荚上,凉凉的、温温的。

我知道我流泪了,若流泪就是懦夫,我允许我这次当一个彻底的懦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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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3)西元前的古墓

古墓前有花,艳丽的开着,红色的花蕊宛如鲜血,欲滴而落!娃娃站在它面前,半人高的杂草把她的下半身淹没,连她脚上那红色的鞋也一起淹没……

娃娃出神的注视着那花,像她生命的归属就是和花融合似的,风把斟蓝的长发吹起,发把她注视花的眼睛盖住,她轻轻的拨开发,把注视着花的视线投到古墓。

古墓只有碑,很平凡的碑,如果它和众多的墓放在一起,也许它是最初被人忽略,但只要注意点就会发现,古墓上刻着“爱妻-狄安娃之墓”署名是“西元前200年狄厩”而碑却像刚放上去一样新,连空气中的灰尘都不曾落在它身上……

娃娃看着碑,转身走了,她走了,慢慢的走,完全看不出身体的摆动,她走出了杂草,露出了她的下半身--一只脚,不,是两只脚合成的脚,比平常人的大,脚下露出那猩红色的鞋……

写在这里的话

呵呵,我把我高中的笔记拿出来,发现高中上课真的是很不专心,居然写了长长短短的很多随笔,随手翻看,有那时候的心情写照,也有那时候的感情生活……原来我的高中还是很丰富的,因为高考的关系,我整整有半年不敢去回忆那时的生活,压抑是高三的主题,很多事情都很无奈,不过,不经常高三,我真的不会是现在的我,所以现在想想,高中真的很不错……

敬你,高中!

冬是充满生机活力的,她唤醒了万物;夏是朝气蓬勃的,她点缀了万物;秋则是羞涩腼腆的,她染红了树林;冬是冷漠萧条的,使万物随之荒漠.人的生机活力被冬的萧条冷漠衬托的淋漓尽致.

瞧!人们并没有因为冬的寒冷而无精打采,整天缩在被窝里.人们的工作还在继续,并有规律的进行着,每个人显得更有精神.

大街上来来往往的人,每个人都精神焕发,丝毫没有屈服于冬天的萧条冷漠.一些小商小贩的吆喝声此起彼伏,络绎不绝的.熙熙攘攘的人群中还可以看到温馨的大暖炉,热腾腾的茶叶蛋、玉米……这一切还会让人们感到凉意吗?

冬天很美,最能让人抒发情感的还是他银装素裹的时候。雪,本来就纯白无暇的,她不需要任何的“包装”,她所表现出来的美是淳朴的,但给人带来的却是无限的遐想……一切事物在雪的衬托下,都显得那么的单纯明了,看到这一切,没有人不被她的美所折服,更是让人为他写下了不少的诗篇……

回想起去年的那个下雪天,万物笼罩着一层白色,晶莹的雪花飘飘扬扬的洒向大地,不时调皮地抚弄着你的面颊,让你感受到那“幸福的凉意”。

审处执意不戴手套而冻得通红的双手,试图抓住这从天而降的叫东西,可她显然不合作,悄然离去,仅为双手增添了一丝湿润,然而,她对我的头发却是情有独钟,潇洒的、肆意地落在我的头发上,久久不肯离去……

记得小时侯,每到下雪的日子就会和小伙伴一起打雪仗、堆雪人,那时的我也是长长的头发,扎成两根小辫子,伴随着我在雪地里不停地奔跑而上下左右的摇摆着,一旁的伙伴总会摸着自己齐耳的头发,羡慕的说:“真好看!”

后来,两个女孩长大了,在同一所小学但并非在同一所中学,但在有雪的日子里,我们都毫不例外地结伴出门踏雪,且不约而同地不戴手套,雪地里,留下了我俩的足迹。

初二的时候,繁重的学习压得我们透不过气来。那年第一场雪,两个女孩并没有像以往一样团雪球,只是握着对方冰凉的手,在雪地里慢慢的走着,嘴里同时唱着喜欢的歌:“好冷,雪已积得那么深。”雪花还是依旧眷恋我的头发,依然落在我的头发上,我们在操场上走了好久好久,最后她说:“似乎有一种‘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感觉。”我们都笑了。虽然这并不该用来形容我们,但我相信……

那么多的冬天,我们一起走过了许多‘执子之手’,轻哼《雪人》的日子。

可是,天下无不散的宴席,我们最终还是忍受分离的痛苦。她最终还是随父母去了外地。当我得知后,我无法控制自己,泪水不争气的流了下来,我对自己说:不要哭,她在那里会过得更好,学习成绩也会更加好。我不断地用这些安慰自己,可这有用吗?

一次,我收到了她的信,她请我原谅她的不辞而别,她不知如何面对与子偕老的我,她说她怀念家乡的雪,她怀恋雪地里哪个“白雪公主”,那个即使再冷也坚持不戴手套、在雪地里陪她散步的女孩,还有那个单纯的约定。最后,她希望我成绩越来越好,同她一起努力。

在回家的路上,不知是哪家唱片店正巧播放范晓萱的《雪人》,清凉的音调,柔和的旋律,为雪色中的黄昏添了几分寂静。“雪,一片一片一片,拼出你我的缘分,眼看着春天就要来了,而我也将不再存在……”

蓦的,我感到这人生聚散的感觉多么像堆砌后融化的雪人,虽然存在的方式有所改变,可能雪的本质不就是清澈的清泉吗?她孕育着春天的降临,灌溉着夏的长大,昭示着秋的硕果……

所以,我爱冬天,爱她的纯洁,爱她的独特,她象征着希望,象征着春天的来临……

深秋随笔

今年的秋天似乎格外的冷,清晨上学的路上,行人的脖颈上已然有了色彩缤纷,长短不一的围巾,不知是时尚在作祟呢,还是实在耐不住那渐凉的秋风呢?

秋天就在妈妈声声的加件外衣的嘱咐声中离我越来越近了,似乎在我不经意眨眼的瞬间,他已像顽皮的孩子,淘气的扑入我的怀中。

夏日的骄阳转过脸,离我远去了,校园中的梧桐飘扬着美丽轻盈的金黄色树叶,天很高,很蓝,静下心来倾听,秋虫在低吟,好美的一幅深秋图景!

秋天的心情,是安静的,甚至有些伤感。脆弱的黄色,满脸满眼的扑过来,映着孤单的人影,行走在纷纷扬扬的落叶中,深秋,似乎注定是思念的季节,让思绪随着那片片飘摇的秋叶,随着那朵朵流云,回忆着逝去的甜蜜时光,思念着远方久久未见的好友,不免有些怅然和失落,但云淡风清的好天气又让人无法任由心情低落下去,因此,秋天让人忧郁,也止于忧郁。在秋天里黯然的神情是很常见的,秋风瑟瑟的街道上,少女们的脸上多了一幅多愁善感的表情,倒仿佛更端庄了。

秋天的风里夹着被阳光炙烤过后渐渐冷却的气味,那是一种能叫人情不自禁地微笑的味道。眼看着天空变得越来越高,湛蓝的颜色渐渐加深。每个深秋的日子里,让自己成熟起来,坚强起来,纯粹起来,简单而不平凡。

空气里,纠缠着馥郁的淡香,把深秋的黄昏燃烧成时断时续的晚霞,染红了我的脸,伴着嘴角的微笑,漾进了我的心里。

华灯初上的夜晚,倚在窗边,望着灿烂的深秋夜空,托腮遐想的时候,露珠便含情凝结了,月色拂过临窗的小街,我无语的低下头,写下这篇随笔,然后静静欣赏这被幽雅了的风景,等待自己也成为这风景中的一物,也许,这是只属于秋天的心情。

周末随笔

窗外照例还是喧闹的城市,但是在这个周末的早晨,突然觉得这个城市也有那么一些莫名的可爱!我住的小区大概全是上班族,难得碰到周末,都在享受这难得的,一周一次的赖床时刻!所以整个小区象是个沉睡的孩子,甜甜的,静静的,在酣睡中冲着太阳微笑着!稍远一点的公路上依旧的车水马龙,但是大概是司机们都在享受周末的闲暇的气氛吧,车速都放的不快,让人觉得那些钢铁躯壳都透着平时少见的慵懒的情怀!再远点就是莲花山了,绿绿的,郁郁的,葱葱的,同样透着慵懒,仿佛是只在晒太阳的小猫,懒懒的一动不动的享受着阳光的恩赐!突然想起了那个可爱的卡通人物---加菲猫!想起了它的名言:你以为每天睡20个小时是件容易的事吗?呵呵,想着想着,自己笑了,是啊,如果真能有它那样的本事,我这会一定还在睡得天昏地暗,又怎么能站在窗前体会这个初夏的清晨的深圳呢!或许这就是塞翁失马吧,失去了一个难得的周末的懒觉的同时却享受了一次初夏早晨的阳光!

电脑的音箱里传来了顺子的声音,是那首我特别喜欢的<写一首歌>,歌声中透着一丝哼唱般的慵懒,用来配合这么个安静的早晨,懒洋洋的阳光简直是再合适不过了!这个让人心情愉悦,懒懒的,让人可以抛开一切的烦恼的星期六的早晨~~~~~~~

音乐随笔

我并不是一个墨守成规的人,并不想刻意地给内心的音乐套上一个“外套”,因为是心底的声音,所以就任它自然地流露吧。

何谓音乐?我很赞同一位伟人的一句话,“没有触及内心,就不可能产生音乐”,说是不落窠臼,其实我还是有一丝伟人情结的,对生活的热爱我是超越了时间与空间的,总是爱给身边的“琐事”赋予一个颇具诗意的名字。我时常沉溺在音乐的世界,时时动情于她华丽的美,婉约的美、悲壮的美、阴郁的美。作为一个忠实的听众,我倾听她娓娓道来那古老的传说,美丽的童话,惊异于音乐的魔力,在她那有节奏的跳动中,我好像被施加了魔法,飘离地面,飞向远方,飞到那拥有蓝水晶般透明湖水的国度。有时候,我又仿佛置身于一个不能用“modern”来形容、但却可以看到音乐神童的背景,在金色大厅里,当我看到那个与命运抗争欲扼住命运喉咙的人,正在演奏他生命的乐章,我的内心顿时沸腾了,两股激流在激烈地撞击着,一股带着浓浓烟火气的火山熔浆,一股来自西伯利亚的极地冰流。看来,今生我要与音乐结下不解之缘了。

我渴望音乐,音乐将是我人生漫漫征途的忠实伴旅,她好像一支画笔,我的生活因之五彩斑斓,同时我又是她的忠实伙伴,我将分担她的痛苦与忧愁,分享她的喜悦与欢乐,我与音乐有一个约定,如果要给她定一个期限的话,就是一生一世。

二、《潇宝的随笔》

(此篇文章,是我家潇宝的随笔,有关她幼年及少年的片段记录)

一、关于吃

我发现我对于第一次接触有些食物的记忆是很清晰的,好像有一个点,在那个点之后我才开始吃那些食物。

1.蘑菇

我讨厌吃蘑菇,然而小学同学徐乐苒家是厦门人,且视菌类为珍馐。第一次去徐乐苒家的时候,她妈妈做了蘑菇汤,我虽然不想吃,但出于礼节勉强喝掉了,她妈妈问我觉不觉得咸,可我觉得像喝水一样,尝不出味道……

不过她们家口味很奇怪,有一道菜是鸡蛋羹里加海藻丝或者什么,特别咸,徐乐苒竟然跟我说淡。

后来,我就随着开始吃,再后来就爱吃蘑菇了。

2.胡萝卜

超级讨厌胡萝卜,然而有天晚上,我妈做了一个手抓饭。

糯米,红烧鸡腿(鸡翅根),加上胡萝卜。

超级好吃,最后连胡萝卜也忍不住吃掉了。

从此觉得自己对胡萝卜还是有救的。

3.奇奇怪怪馅的面包

我一直觉得面包就应该简简单单的由面组成,有馅的面包简直玷污了面包的名字。所以超级讨厌带馅的面包。

初一或者初二吧,曹炜天坐我左边。

实在是饿,然而这个混蛋还坐在我旁边啃面包。

这个面包有两种口味,黄桃和豆沙。

忘记事情怎么发展的了,反正他问我吃吗,我就勉为其难地应下了。然后他从椅背上的黑书包里掏出了一个有点儿压扁的豆沙馅。

后来我的早餐采购清单上就多出了这个牌子的豆沙馅。

但,黄桃馅在我眼里还是异类。

二、关于饿

我小时候,特别小的时候,好吧也不是特别小。

大概是08还是09年吧,我妈带我在吉普车上开了一天,到处奔波。

在这之前,我一直以为我是我妈心里最重要的。

那天从早上吃完早饭后,我就再也没能吃上饭。一路在车里颠簸只有矿泉水充饥。一直到晚上十一点多,我妈才办完事,然后我们找地方吃饭。

久饿过后的食物根本没有印象,但当时的饿的感觉还是印象深刻。

那是我第一次感觉到饿。

在此之前,我所以为的饿顶多是过饭点了才吃饭那种有点儿馋的饿。但当时的我是第一次饿到胃痛,也是第一次有类似我妈不爱我了这种想法。

那个时候的我跟自己说,这是我第一次挨饿,这个事情要记住一辈子:某某年某月某日,早上九点到深夜十一点,妈妈不给我吃饭!

也算是童稚吧。

刚才突然想起这件事,记以防忘。2018.7.5

三、我好像一直都没有写下过这个故事。

什么是缘份?

我当年看的第一部小说叫《兽王》,是在小学五年级。从此一入玄幻无法自拔。

那天,午饭过后的我拿着手里的小说,打算找一个空桌子看小说。

那时候学校刚刚在南区的操场中间一排树下摆上了大桌椅,一张桌子配两个长凳的那种。其实这并不是个好主意,因为在夏天的时候树上经常会掉下来小虫子,而且树胶弄得桌椅又粘又脏。不过刚安装的那几周还挺好玩(用)的。

当我的视线扫过这一排桌子后,看到了一个在看小说的人,于是我坐到了她的对面。

我们巧合地发现我们在看同一系列的书。不同的是我当时应该看到了《神鹰之城》,而她比我所看的还要再靠后几部。

我们十分愉快地聊了起来,当真是相见恨晚。

快要上课了,我们很不舍,于是互相询问对方的信息。

我说我是五年级的。

她说她也是五年级的。

我说,真巧,我是五二班的。

她说,我也是五二班的。

啊,居然是我同学。

不瞒大家,我有些脸盲。我是三年级的时候学校拆班后转到二班的。

我之前一直是水星班的,后来才转到木星班。二班一共39个人大概。

我和我命中注定的好友,在经历了两年多的同班而不相识,却终于因一本小说而结缘。

这可能就是传说中的缘分了。

四、我的小学很神奇。

老师

我记得的老师有很多,按照时间顺序来说吧。

Miss.王老师,瘦瘦高高的女老师,短发,看起来有点严肃,是一年级的班主任,同时也是我们班的英语老师。

另一个英语女老师,是后来教我们的,胖胖的,长发扎马尾,和蔼可亲还很有趣,但我依旧不喜欢英语课。这个老师好像住我家附近,有次上学我们还在公交站打招呼了。

后来在我们六年级的时候她又调到我们班了,当时我们之前的一任老师特别严厉,突然换成这个温柔的老师还让我们受宠若惊了好久。老师说她突然从一年级调到六年级有些不适应。

吴学猛,体育吴老师,男,中短发,特别好的老师,从我们一年级带到了六年级。

六年级的时候我们班有次特别闹,对比旁边列队整齐的一年级,吴老师觉得头痛,于是问我们怎么样才肯罢休。恰逢旁边一年级里表现好的被拍肩,于是同学提出我们也要摸摸头拍拍肩,得到同学一致赞同。吴老师大概觉得我们只是起哄,于是就同意了。神奇的是纪律真的好了起来。

记得一年级的吴老师头发还是全黑的,六年级的时候吴老师的头发已经花白了。

于老师,男,计算机老师兼什么主任,超级高,而且手很大。我那时候特别喜欢于老师的手,感觉骨节分明很有力量。小时候的梦想就是自己的手能和于老师一样大。

赵燕明老师,数学女老师,二三年级班主任。然而三年级下学期我就转到二班了。当时学燕这个字学了好久。

尹伊莲老师,尹老师,特别温柔的女老师,是二班班主任兼数学老师。我以前一直以为她是“银”老师。后来在四年级的时候她怀孕了,于是不带我们了。有次在学前班里见到了她,当时感觉自己被抛弃了。

我们班是那种特别特别调皮但是成绩又特别好的班,所以特别难管。有一次,中午或是下午吧,尹老师对我们很生气,于是也不讲课了,直接让我们拉上窗帘(外边晒)开始训我们。像我这种人对空调加午后阳光加老师的声音是毫无抵抗力的,于是,靠窗的我直接头一歪睡着了。尹老师本来情绪特别激动,结果班里突然响起一阵鼾声,然后我就被哄笑声惊醒了,就看见尹老师红着眼眶想笑却又觉得不该笑地憋笑。尹老师一阵无力地说,本来是生气的,然后就不知道该笑还是该哭了。

王老师,严厉而又风趣的数学老师,教会了我什么是底线。

我上课的时候仗着数学成绩好总是在老师眼皮底下玩耍,有天玩耍过头被训斥了,从此知道了底线。

范老师,两个字然而我忘了名字了,一个性格直爽的女老师,四五六年级班主任兼语文老师。她可以算得上是我对语文的兴趣启蒙老师。她教会了我什么是写作。

有次上写作课,要求介绍一个东西的好处。我实在不知道怎么写,于是照着课文自己编了一下。课文是《落花生》,我写的是花生的好处。然后被赵老师狠批了一顿。从此学会了写作底线:不抄袭。

她硬生生地把我对物理学的憧憬,转到了因为律师是文科所以我到底是放弃所爱的理科还是放弃喜欢的职业上。

虽然我最后也没能学理科。

吴雪,小雪老师,我们的美术老师。我们学校曾经自己拍科普小节目给我们看,小雪老师在里面是会特效的小仙女,还有一个放大镜老师,戴了一顶爆炸头,男老师,和小雪老师一起主持节目。

我刚入学那会儿我们年纪一共有九个班,分别是:金木水火土早朝晚彩。据说后来因为教室不够用才拆了班。

我们是三年级下学期拆的,我们班是水星班,只有包括我一共四个同学拆到了木星班。

后来好像又拆了一个,不过我忘记是哪个了。

同学

先说水星班的同学吧。水星班是寄宿班,好多同学都住校。我只记得几个同学了。

唐子昆,我们叫他棒棒糖,因为他又瘦又高还有蘑菇头。

谢允,我……玩儿的最好的男生,小时候我们觉得我俩是天生一对,因为我是班里数学最好的女生,他是班里数学最好的男生,我们都要练钢琴但是都不喜欢弹钢琴(他还带我逃过钢琴课),我们都喜欢打篮球,都爱吃留香展翅(一种小吃)和流口水(另一种小吃),我的篮球特别好,他也不错,我喜欢玩摩尔庄园,他也玩而且我们都是骨灰级玩家……当时我们特别喜欢看一个动画片叫做《虚幻勇士》,我扮演女主,他扮演男主,我的好朋友马天宇扮演男二,最讨厌的女生扮演反派。

马天宇,女生,回民,有些内向,但总体来说我们还是玩的不错的,后来就不联系了。

庞筝,女生,比我高比我壮,我不喜欢她(虽然我也忘了为什么了……),曾经马天宇一直和她玩。

金宇晨,男生,脸型椭圆瘦长,难得记得。

车世泽,和我一起转到二班的男生,篮球贼六,有些大男子主义,常听他提到他父亲,但不是那种令人反感的人,反而让人觉得男子力Max。

王子,同转班,超级好看的男生,据说是单亲家庭,跟他妈。

有天晚上几乎黑到看不见的时候,夏天,王子倒挂在单杠上,然后金宇晨想恶作剧就把王子的腿从单杠上掰了下去,但没看到王子的手并没有抓住单杠。事后王子的脑袋缝了针。

施婉婷,同转班,曾给我留下来莫大的心理阴影的女生。有时候明明讨厌她但不由自主地原谅她又跟她玩耍,这种情况直到认识徐乐苒才摆脱。

她留下的阴影让我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对人设相同的女生厌恶。比如会跳舞,比如名字中有婉。

后来到二班了,又认识了其它同学。

曾萧,可能是新疆混血,她眼睫毛超长,头发有点卷,整个人超可爱。她学古筝。

袁路凯,Lucas,中德混血,棕偏金色头发。

宋欣宜,有些反映慢,据说智力跟不上,不过人还不错的男生。

郑欣宜,莫名其妙重名的女生。

李梦麒,李梦麟,双胞胎姐妹,通常我都在早上做一个找不同后问清楚扎黑绳的是哪个、扎红绳的是哪个,然后一整天就靠它辨认。

祝凤成,有些爱虚荣的女生,聊天的时候常听她编故事,不过人艰不拆,而且我还挺喜欢她给她自己的人设的。

金雨龙,特别痞的一个男生,是后来才转到这个学校的。我人生中接受的第一个wink就是他。那时候我在铁架台上坐着等我妈顺便写了一首念奴娇,然后他从门那里路过看了我一眼顺便给了我一个电眼。OMG,帅爆了。

他有次上体育课特皮,第二天再来的时候突然对老师说:老师,我要是再皮你就打我吧,没事儿,我妈说了您可以打我,我皮厚。

他还创造了一个前天考班里第二名,然后后天考倒数第二的奇迹。

刘沁芳,她嗓子声音总是有些沙哑,我也忘了为什么不喜欢她了。

牛诗翔,妈妈是音乐老师,张得很好看成绩又好的女生。

刘知行,身体超柔软的男生,就是当时有点矮。

还有很多人但是我都忘了。

六、关于脸盲

不脸盲的人永远不知道脸盲的世界是什么样的。

我爸一般是短发,离头皮留一公分。

有天晚上,我爸突然把头发剃成了光头。

那时候我特别小,被吓到哭。

记忆中,一个有着我爸声音的、脑袋发亮的无面男,穿着我爸的T恤和拖鞋,一定要抱我,还哈哈大笑。

后来每次我爸要去剪头的时候我都有种回来的已经不是我爸的感觉。

跟着奶奶逛超市,没注意也没抬头看,抱着一个黑衣服的就叫奶奶。

然后被自家奶奶领了回来。

走的时候还疑惑那个和这个哪里不一样。

冲着远处渐近的一对情侣叫爸爸妈妈,然而真爸妈正在我背后的餐厅里吃饭。

看到小情侣疑惑的样子我还很气愤。

走近了才发现不是爸妈。

看见一个背影,是好友。异常开心地想要恶作剧,于是悄悄走过去、重重地打了她的屁股。

转头才发现认错人了。

尬笑离去。

刚上初中的时候有军训,其实就是站队+熟悉同学+学广播操。

然而,所有人衣服都一样。

发型都一样。

脸都不认识。

前几次每次都是年级主任告诉我,我的班在哪儿的。

后来发现了我班里有一个小学同学,于是拿她当坐标。

后来帮班主任管生活。

收钱的时候把两个人弄混了,信誓旦旦地跟老师说他交了。

下午远远看见那个同学跟老师解释,瞬间打脸。

明明发型和身高都一样……

在商场,对面走来一个人,很高兴地叫我的名字,然后我也假装很高兴地说嗨。

我们很高兴地聊了起来。

很高兴地说再见。

然而到现在我都不知道她是谁。

排除法都排不出来。

高中军训,所有人都是军绿色统一服装……

教官也全是寸头和军装……

没有一个认识的人……

幸好有个特别高的男生头发是黄毛,还有个胖胖的女生头发是黄毛。

然而女生第二天就把头发染回黑色了。

男生每天都是踩着点儿到。

根本找不到班。

高一,体育课点名。

就算有点名表都不知道谁是谁。

眼睁睁看着那个同学然后跟老师说谁谁谁没来,脑子里想的是这同学好眼熟。

同学戏称害怕一个假期过后我就不认识她了。

刚进学生会,远处副会长走过来跟我打了个招呼。

我没理他。

插肩而过后才觉得这人好眼熟。

然后第二次。

然后第三次。

然后我就退出学生会了。

前几天会考的时候在考场里看见一个女生,觉得异常眼熟。后来看了一会儿才发现她是男生。

又过了一会儿,想象了一下他没有那一头长发的样子。

诶呦我去,这不是初中那个偏科严重的天才男同学吗。

瞬间觉得刚才感叹小姐姐真好看声音好好听的自己就是个制杖。

三、写春天的随笔

写春天的随笔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中,大家一定没少看到别人写的随笔吧?随笔通常指一种散文体裁,随手笔录,抒情、叙事或评论不拘,篇幅短小。为了让大家在写随笔的时候更加简单方便,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写春天的随笔,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写春天的随笔篇1

大早,外面的铃声响起,似乎一天的忙碌开始了,还好上午没有太多眼下着急赶忙的事,顶多给那春意盎然、含苞待放的吊兰和蟹爪兰浇些水。貌似它们很解渴,就这样天天傻傻的连个谢谢也不说。

就这两天,瞬间的功夫春天这家伙就来到了人世间,给这儿涂些淡粉,然后给那儿点些浅绿,还有不甚洒下的颜色弄得满地都是,繁星点点。

是的,我想是的,是春天来了。春回大地万物生,一年之计在于春。不同的人对于春天的美有不同的看法。朱自清的春天是欣欣然、睡醒、花赶趟儿、风轻悄悄的、草软绵绵的、抖擞精神的春天;丰子恺则不同,他的春天是不愉快的、单调的、乍寒、乍暖、忽晴、忽雨、春寒、春困、春愁、春怨的;艾青说春来自郊外的墓窟;穆旦说春是呵,光,影,声,色,都已经赤裸,痛苦着,迷茫着等待伸入新的组合;艾略特的春天描述出庸俗和低级的欲念,不生也不死,尽是孤零飘寂的亡魂。且不考据这些各有描述的春天的时代背景,单从春天的美来讲,对于主观而言,是规范决定,价值命题,是随着观察者的改变而改变;对于客观而言,每一个历史时期都有普遍好处上的春天美的标准,然后这些标准经由社会认同并在软层次的好处上确立。当然春天的美也是主客观的统一。即使是不同的歌曲也有不同是释义。汪峰的春天里用极度暗哑而绝望的声音,来营造和万物复苏的春天的巨大反差,这直面的寂寥,在漫山遍野的绿色中感受到了巨大的荒凉;黄琦雯则是妩媚性感、甜美自在地唱出了舒畅愉悦感:“春天里来百花香,啷里格啷里格啷里格啷。”

春天到啦,万物地气萌动,发春复苏。有人欢喜有人愁,有的人盼春种一粒粟,秋收万粒种;有的人盼着春天把冬天的吃回来的忧愁都统统减掉;有的人盼着穿起那新衣裳;然后有的人盼着看别人穿起那新衣裳;每个人春天都是不一样的,放牛班的春天是收获、沉淀、欣喜、仁爱、友善、宽容;张小五的春天是有情人终成眷属。我的春天是沉甸甸、沉淀淀、沉癫癫的。我出生在春天,我喜欢春天。

铃声忽地又响起,继续悠闲地小忙碌进行着春天的故事。

写春天的随笔篇2

春天的风阵阵吹来

头发扫着眼睛痒痒的

下午那弱弱的太阳懒懒的洒在我的身上

我没有头绪的荒废着我的时光

很多人都说羡慕我的生活

其实我何尝没有羡慕过你们

人啊总是互相羡慕着

但是千万不要嫉妒不要恨

因为你永远看不到她的悔他的恨还有那些忧伤

你所有羡慕别人的美好别人可能都是用更珍贵的东西换取的

还记得那八号当铺吗

我们每个人都悄悄的去过

你用了什么换取到什么只有自己最清楚

在别人说羡慕时你可能只能苦苦的笑

笑看人生吧

看淡所有吧

当你觉得好的、坏的、美的、丑的都很好你会更享受这自在生活

写春天的随笔篇3

春眠不觉晓,处处啼鸟,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春天是个绚丽多彩的季节,然后春光明媚,春风拂面,春暧花开,春回大地,万物苏醒,百花开放,万紫千红,桃红柳绿,它是诗人和画家笔下的宠儿。但在四季如春的南方,个性是在喧嚣的都市里是感觉不到春的来临,只是在回南风的潮湿里,你才会醒悟:哦,春天来了!

南方的回潮天气,薄雾笼罩,烟雨潇潇,水气弥漫,路面泥泞,楼道湿漉,仰望天空,朦胧飘渺,夜色深浓,灯火迷漫。阴雨绵绵的日子终日难见阳光,阳台的衣服散漫着一股怪味,房间的窗户不敢轻易打开。

南方的春天是最郁闷最压抑的季节,潮湿的空气让人周身无力,懒洋洋的想打瞌睡,时冷时热的天气是流感发生的最敏感诱因,情绪也随着灰灰的天空一样沉重。乍暧还寒时候最难将息,夜里总是睡得不好,清晨起床头脑昏沉沉的,这次第,又怎一个愁字了得?

微风细雨虽然一向持续着,但不知名的花儿却是开满了整个山坡,一眼望去,然后姹紫嫣红,争相竟放,风景无限的美。叽叽喳喳的小鸟穿梭于树枝之间,唤呼同伴一齐亮响它们的嗓子在高歌。街道上粗壮的木棉树上布满了一簇簇的花朵,构成了一道特殊的风景线。而树下掉了一地的落花则是应了诗人惜春诗句:更能消几番几雨,匆匆春又归去,惜春长怕花开早,何况落红无数。

如果我们无计留住春天,且让一句“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来安慰那份心底的失落吧。

写春天的随笔篇4

静静的坐倚在椅子上尽可能将身体靠实,让不知疲倦的椅子承起我体重的负荷,微微的闭上眼睛,让思绪处于静止,静静的小憩一下,真的是有累的感觉,很累很累。

坐在这椅子上,心依然有些不踏实,但必竟能靠一下,让我做一个短暂的休息,朦胧中也算是睡上了一觉。这些天真的是好累,身体异常的疲惫,连续几天来不知为什么觉睡的不沉,不足五个小时的睡眠也不是一个好的质量。于是大部分时间听着音乐,做着动画,每天不停的忙着,空间的文章这两天的量也在增加,也许这就是我全部业余时间的杰作吧。

不到中午便匆匆的离开了单位,回到家中,简单的吃点东西,又一次打开电脑,没有目的,只是一种习境,仅仅是一种习惯,早已习惯于电脑为伴的日子,早已习惯了这种简单的生活方式,打开日志的编辑窗口,开始倾述我的心语。任指尖击打着键盘,让文字组合表达出我的心曲。

阳光透过玻璃窗将暧送了过来,身上一种热乎乎的感觉,春天的寒冷终于扭不过季节的脚步,春天,真正的春天携着暖风款款而来。这久违的暖意不久后,将会抚绿那树,那山,那地。将生命富于灵性,富于生机。一年的起始的季节,一年一年,一年一年的希望的起始。

春天的感觉好美,好舒服,好惬意。春天给人带来那么多的畅想,给万物带来那么多的生机,给万物带来那么多的希望,春天美呀,美的好醉人。

我又一次徜徉于空间的长廊,悠闲的品评着网友们精美的文字。思绪也随着文字跳跃飞腾,时而在翱翔在蓝天,时而又策马在辽阔的草原上驰骋,穿行于祖国秀美的山川,观人间万物奇景。我沉醉在文字的长廊,心花也开始绽放.......

写春天的随笔篇5

春天是万物复苏季节,—切充满生机。我爱春天,我爱看四周生机勃勃的景色,爱听小河流水的声音和鸟儿啼叫声,爱嗅各种植物的清香。

转眼间,春天终于到来了,春天的气息,春姑娘静静地来到了人间,给大地披上绿装,撒下蒙蒙的细雨为大地轻轻地洗涤。我们出去郊外游玩,到处的花草树木长出嫩芽、嫩叶,开出了好看鲜花,大地上出现星星点点的草儿。小燕子从南方赶来,在天空中叽叽喳喳地叫着,仿佛在说春天的景色真美!空气清新,我爱这里的春天。

写春天的随笔篇6

一整个冬天的孕育,一整个冬天的沉寂,一整个冬天的等待……春天终于来了。阳光和煦,万物复苏,百花齐放。而田地里,又是一派繁忙劳作的景象。

一大早儿,村里的人们拿着各式各样的工具开始了一天劳作。剪枝、翻地、施肥、栽树、浇水……一切都那么的井然有顺,又是那么的祥和安静。从村头路边骑车经过,看到梨树下勤劳的背影,忍不住停下来问:“大爷,您种树呢,我帮您浇浇水吧。”大爷乐呵呵的说着不用,而我已停好车,拿起树边的桶。看着一棵棵佛见喜梨树苗笔直的矗立在泥土里,那种喜悦的心情难以言表。大地被辛勤的农民伯伯翻新了一遍又一遍,泥土的芬芳与清香铺面而来。这种味道让人百闻不厌。因为,这是春天的味道。

春天,泥土里栽下的是希望,待秋天收获的便是丰硕果实。此刻,在这一片片的梨树下,我仿佛看到金叶满树的佛见喜梨,仿佛闻到了瓜果飘香的金秋。而这春天的味道,又岂能辜负?岂能错过呢?

写春天的随笔篇7

春风拂来,飘过心路,越过田野,送走了冬的消沉和寂静,树枝上争先恐后吐露出的嫩叶翠苞,星星点点,随风摇曳,宛如一串串不响的风铃,静静地挂在树梢上,悄悄等侯着杨柳摆手过后的季节,去实现她们新老生命的更替,抽穗小草叶上的露珠,晶莹剔透,含羞欲滴,远山深处枯睡的植被,由黄变青,由青变绿,慢慢苏醒,嫩芽吐露着芬芳,原野上枯的,黄的,青的,一片片,一层层,一点点,犹如画家笔下一幅优美的油画作品,给人们带来了新的期望。

春天来了,人们放下心绪,作别枯黄,离开了往日的惆怅,翠绿和期望飞过来,定格着人们的期盼,鲜花淡淡的馨香弥漫在天空中,飘洒在心田里,蝴蝶成双成对,翩翩起舞,徜徉在花丛中,品尝着花蜜的香甜,

春天来了,春天给人们带来了更多的信心和期盼,然后乱穿衣的季节代替了厚厚的冬装,轻装潇洒着人们的青春活力,少女婀娜多姿的风流衣裙将又会飘洒在人们的视野中,气冒白烟的季节将随着气温的回升渐渐远去,燕子也会随着季节的变换,又一次大迁徙,去寻找她们向往的天堂。

春的风,春的雨,春的气息会让人们忘掉纷乱复杂的心绪,漫步在春的喜悦里。

春天是播种的季节,春天是收获的期望,春天是父亲的耕耘,春天是母亲的嘱托,春天是乐章的前奏曲,春天是散文的结束语。

人们渴望春天,春天到了,人们会把期望播撒在春天这片沃土里,等到秋天,就会收获更多的果实,把期望送给远方的亲人,把幸福送给远方的朋友。

写春天的随笔篇8

我以为春天还在路上,没料想已无约而至。

一个“春”字,已是生机一片,已是蠢蠢欲动的希望在澎湃。是啊,沉默了一个冬天,酝酿了一个冬天,经过严寒的淬炼,忍受了繁华之后的萧条,所有的隐忍势必要以王者的气概席卷了山河树木。

今日立春。

太阳从黄经零度起,沿黄经每运行15度所经历的时日称为“一个节气”.每年运行360度,共经历24个节气,每月2个.立春即一年中第一个节气。大寒与小寒是一年中最后两个节气,也是寒冷极至之时。由此,极冷之后便是希望滋生,破土而出。

蓄势待发,以及极不可耐的冲破似乎就是春天最真切的心情。

时光轮回,在青春的澎湃与无边的沧桑中一遍遍更替。有些时候,来不及唏嘘与感慨,已是清梦了无痕,来不及认真,就失散在流年。所有风物终将是经不得时光的打磨。于是,我们仅能做的,也只是在老去的光阴中,一剪树影,一轮明月,一壶老酒,几番斟饮后暗自醉了浮生。

年轻时,总以为可以拥有许多,那颗朝气蓬勃的心无疑是霸道的,也总以为自己的光芒足可覆了天上人间。其实,我们终究需要的并不多,一个健康的'身子,一番好心情,还有一个美丽的孩子,一个与我们厮守到老的人。

如此,我们也是像春天一样欢喜雀跃过,也带着那番喜悦激荡过年轻的生命。人到中年,不言沧桑,却已风尘满怀;不说离伤,已是悲喜动荡,像秋日温和的阳光,以及田野里一把把低着头的麦穗。我们怎能不感谢春天的萌动?

这世间所有的拥有必然要经过一番付出,所有秋天的风光必然在春日做过昂扬的梦。从春走来,一路以梦为马,踏歌而行,纵是有朝一日繁华谢尽,冬深梦落,依然记得这一路,我们与人间彼此真情相待过。

雪小禅说最怕春天,春天是一副不要脸的样子,近乎放荡地开着,这花儿那花儿开个闹闹哄哄。而我,恰是喜了春天,虽然春风像个好事的婆姨,常常把蛰伏许久的情怀一下下吹得凌乱,以为荒芜的,大有借一点火光就燃起来的势头,以为失散的,被它揪出来又要真情相拥一番。可看着春天就像目睹我们的曾经,被重温的生命带着对过去的满足,也有着一番成就感,更是对未来的一种成全。

立春了,春天已扑面而来。在春天,我们一定有许多的事情要做,一定也会借着春意的盎然点燃一些生命的热情。春天,是适合种梦的,知道吗?

于是,立春的时候,我也一定要写一些字,用一缕春风,捎给你们。

写春天的随笔篇9

阳光透过车窗洒在我的身上,嗯,暖暖的,带着春天特有的温和。将车窗轻轻摇下,一缕暖洋洋的风飘了进来,我惬意的享受着她轻柔的抚摸,整个人都放松了。

一道极不合情境的声音响了起来:“闺女,开窗户凉不凉?”原本是一声好意的问候,却使我的心情很是烦闷。于是乎,我的不耐烦便轻易的从言语间泄露“爸,我不冷,您别管了。”透过反光镜,我看见你极不情愿的努了努嘴,似乎想要再说些什么,终于还是忍了下去。其实我本不指望他会沉默,因为你总是会和我唠叨,讲那些早已过去的事情。你是个温柔的男人,温柔的让我不适应,你总是怀念过去怀念那已经过去的过去。可能因为性格的原因,我实在是不习惯你爱我的方式。我不喜欢回忆,人应该活在现在,不是吗?

车中一段很长的沉默,你将窗户摇起。我感觉空气中到处充斥着紧张的分子,仿佛早已按捺不住,想要一场痛快的宣泄。我想,你积蓄了许久的怒火终于要爆发了,可谁知,心中期许的那场训斥并未如愿而来,来的依旧是那满满的关心。你对我的爱难道就没有限度吗?你不知道,你这样做只能让我更不懂得珍惜。当爱来的太过容易时,它就变得廉价。我总觉得你的爱是理所当然的,你卑微的姿态成了我践踏你的爱的资本。

一路无语,但我的大脑却怎么也不肯停止运作,搜索着一些有关我们的事情。从零散的记忆碎片中我提取到一些画面与言语。我发现原来在上初中以前,我和你的感情还是很深的。在记忆中,你很厉害,是个伟大的英雄,你仿佛无所不能。你总陪我一起放风筝,让我在你的背上与春风赛跑。难过时,你的话总如阳光一般将我的不快乐消散,让我破涕为笑。是因为我的叛逆吧,我们越走越远,我终于将你甩在了冬天。

都说时间会改变一切,没错,我们的的确确的变了。我变得强大了,而你已不再是我眼中的英雄了。我如初春,而你则是夏末。我的力量日渐强大,你却即将走向萧瑟的秋天。可是当这一切的一切都改变时,你的爱却还在原地等我归来。哦,我的心颤抖了。我不该拒你于千里之外的,对吗?

阳光打在心上,也许我们的春天来迟了。但我会加快脚步抓住你的爱。我抬起头,看向前方“爸,等我!”“嗯?”看你不明所以的表情,我笑了。加快了心中的脚步,我向你跑去。

写春天的随笔篇10

常驻炉前钢花绚丽如笑脸,

一睹芳容英姿潇洒写身边,

看成就,白纸黑字,一篇又一篇,

可谁知,世界之大何止一重天?

春分时节新钢文友走乡间,

自带宝马不需编导自成篇。

一路风景如诗如画在眼前。

观光赏景采风逍遥如神仙。

看:风懒云闲,

数十里山水光和景明无尘埃。

听:鸟鸣兽叫,

近万亩田园有声有色如诗篇。

沿乡间小道走进了诗歌散文的乐园,

写作的灵感在鲜花嫩草中起舞翩翩。

八百桥上,千年古迹人人抢拍作纪念,

鹊桥新村,三农政策文友采风尽欢颜。

如今轿车进农家,铁牛拉犁去耕田,

农舍翻新胜别墅,水电煤气皆齐全。

勤劳致富是优良传统弘扬了几千年,

新型农业如百花争艳开满了地头田间。

优美的散文从鹊桥读到了仙女湖边,

丰富的情感让春天牵手了白云蓝天,

九龙守猎场、凤凰湾、花园鱼村,

还有沙滩、竹林、柳帘、碧波和春燕,

像归巢的蜜蜂悠然的钻进了字里行间。

天然的诗句,在山水田园

朗诵着新余的春天!

写春天的随笔篇11

我的家乡在襄樊的一个小县城里,这里风景优美、气候宜人,是一个居住的好地方。

家乡地周围群山环绕,树木茂盛,一排排树木就像一位位士兵在山上站岗。春天到来,树木抽出了新地枝条,长出了嫩绿地叶子,一阵微风吹来,树木好像在和我们招手,炫耀它地年轻、美丽。树上地小鸟有各种各样地,叽叽喳喳叫个不停,好像在谈论这迷人地美景。树下有青青地小草,就像春天地眉毛。草丛中散落着一簇簇可爱地小花,星星点点,有红地、百地、黄地、紫地、蓝地、粉地……,五颜六色,美丽极了。花儿争芳斗艳,蜜蜂也不甘寂寞,在花下嗡嗡地闹着,五彩地蝴蝶不时地也来凑热闹,在花丛中翩翩起舞。

山下的田野了,金黄的油菜花像铺了一层黄地毯,绿油油的麦苗衬托的油菜花更漂亮了。

田野旁边的小河缓缓的流淌着,河水清澈见底,绿色歌唱家青蛙在呱呱的唱着歌。河两岸的芦苇在风中鞠着躬,就像在对岸边的人致敬。

我的家乡真美啊!我爱我的家乡!家乡的人们也非常热情、善良,就像这里的山和水一样美丽。有机会希望外地的朋友来做客哦。

写春天的随笔篇12

不知不觉竟然错过以前完美的春色,而此刻竟要苦苦寻觅春天的气息,然后总渴望它加快一点脚步,带着和煦的春风,把保存已久的佳酿全部释放;悄无声息的弥漫到万物的心间,连空气中都能嗅到难以压抑的快乐香气,让沉睡已久的世界苏醒又陶醉。

微微的细雨朦胧洒满芬芳的尘世,我明白它酝酿了许久,把四季规律轮回,把冬天厚厚积雪融化,把秋风萧瑟的落叶尽扫,把夏天炎热难耐的气候吹散,而这一切,仿佛是为了迎接它的到来。

春天像一位俊美飘逸的少年,风度翩翩轻摇羽扇,吹来人间万物光鲜;像一位勤劳早起的金鸡报晓,伴随着窗外嘹亮声声啼叫,唤起沉睡已久的民族;若一位知书达礼的窈窕淑女,静静的等待含苞待放,盛开了万紫千红的花海世界。

向东看吧,万木葱茏的新鲜郊外,鸟儿尽情的放声歌唱;朝气蓬勃的活泼顽童,然后不知疲倦的尽情嬉戏;生机勃勃的奋发生芽,如饥如渴吮吸吮芬芳的泥土。千家万户沐浴在春风中,人们早已迫不及待,争相欢呼雀跃,张灯结彩喜迎春天,我想可能是他们的激情酝酿已久,在这一刻毫无保留的纵情点燃,连炊烟也不甘寂寞地袅袅升起,为欢迎春天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春色撩人,枝枝柳条在春风的伴奏中宛如翩翩起舞的女子,在莺歌燕舞中相得益彰;湖面一叶扁舟在波光粼粼的春色洗礼下甚是璀璨夺目,荡起阵阵心中的涟漪;艰难穿破石头的碧绿小草羞涩露出甜美如花的微笑,它挺起的脊梁是它骄傲的倔强。春夜喜雨,静谧的夜色都想凑凑热闹顺便沾沾春天的气息,多情的春雨随风悄悄的滋润万物,仿佛害怕破坏这美妙的气氛。

如此良辰美景,春意盎然,满室花香,清风徐来的时候,我便会不由自主地想起陶渊明,一壶浊酒,两袖清风,自饮自酌,躬耕陇亩,垂柳喝醉的似的漂浮不定;我多想与陶兄把酒言欢,只是我们素不相识,多年以后我经常遐想,我是不是陶渊明的化身呢?又或者我们能够成为无话不谈的知己,饮酒作诗,就在这春日里逍遥快活,到那时我就能够骄傲的说:陶兄,得此人间美景,夫复何求,而这不是您追求的桃花源吗?但我很快又否定我的观点,他才高八斗,学识渊博,然后又岂非我等闲人之辈能够高攀,于是我在这春天诗话中寻找五柳先生的足迹。

冬日的我终日在懒散的空气中弥漫徘徊,连思想行为都变得迟钝不堪;然后待到阳春时日,野外踏青净化我日益浑浊的心灵;振作原本烟消云散的魂魄;不仅仅清晰了迷茫已久的人生方向,就连每况愈下的食欲也在春日里被狼吞虎咽所代替。慢慢地,我陶醉了,忘了忧伤,忘了世界…

我独自徘徊在忘我的情怀之中。我无比幼稚地到处收集春色、不可理喻地保存春天的记忆,不知年年是否如此,不怕年年岁岁春相似,唯恐岁岁年年心不同,我不明白何时才能如此的心境、恬静舒适的雅兴,置外于忙碌繁杂的生活琐事,一心投入只属于我一个人的春日乐园。

又或许,我不该如此感伤,人生几人能领悟春色,无论是偶然还是万幸,都该知足,又何必苦苦强留,我明白,最完美的春色弥留心间,烦闷的时候,静静地独自分享。

又将是一年春色时,不知能否回到那年心中的春天,难道注定永远只能停留于心间?我侥幸地盼望着,憧憬着,呼喊着…

写春天的随笔篇13

在北风依然肆虐的春日,我又一次去看望了长眠在山坡上的爷爷。爷爷是在十二年前的二月里没的,离开人世时刚满八十三岁。春日的风很大,天气极其阴冷,把我的泪全部冻结在了心里。爷爷的坟很小,长满了杂草。这让我很难相信,倔犟而温和的老人竟甘心躺在这抔黄土之下。狂风卷去坟上的枯草,却再无法惊扰我的爷爷。他静静地躺在这土丘下,终于解脱了一生的劳累。这对他来说,何尝不是一种幸福?

爷爷离休时,每月仅五十多元的离休金。我家有十多口人,日子过得颇艰难。等到叔叔、姑姑都成家立业了,窘迫的状况才有所改善。我兄妹几人参加工作后,爷爷的离休金也有了提高。这时父亲和叔叔们都已分家单过,家里的生活得到了不断地改善。我们极少向有离休金的爷爷伸手,即使有困难。因为我们都知道苦了一生的爷爷,应该有一个幸福的晚年,实在不愿意老人为我们负担什么。爷爷也不轻易给我们几家钱,除非谁家有重大事情。爷爷说,假如你们都没有自强自立的本事,我把离休金都给了你们有什么用?吃老人饭会害了你们的!

曾祖母去世时,爷爷没有在身边。那时“”还没有结束,爷爷在单位受着某种管制。这成了爷爷的一大遗憾。他常对我们说,父母在,不远行,我的工作单位虽离家不远,却没能最后在母亲床前尽孝呀!爷爷参加工作时,是在当时的凫山县,后来凫山县撤销,爷爷到了微山县,直到他离休。爷爷离休后,便要求回到农村老家居住,因为那时我的曾祖父还在。

爷爷极珍惜自己的身体,为了健康,他把嗜好一生的烟戒了。到了晚年,爷爷又患上了哮喘病。每逢到了冬春两季,寒流频繁,哮喘病就犯了,憋得难受。他于是去村医疗室拿药或打点滴。我的一个邻居说,老人家真是怪,现在一个月那么多离休金,为什么不去城里看病,城里的医疗条件不更好吗?再说,离休干部应该给报销医药费呀!我们也疑惑,但不敢问,八十多岁的老人,谁愿意让他不高兴呢!每年春暖花开时,爷爷总会去城里,去单位里坐坐。那时他又谈笑风生,完全没有大病初愈的样子。此时我才明白,他是不想让单位的人知道他身体不好。

爷爷对我讲过他在凫山县工作时的一件事。那时,爷爷在单位里分管车辆,确切地说是分管自行车。单位就两辆自行车,书记一辆,另一辆公用。县里有一个张秘书,曾向爷爷借车办点私事,爷爷严厉地拒绝了他。后来,地区调整领导班子,让爷爷去某县任职,张秘书私自压下了爷爷的调令。他其实一直记恨着爷爷的。爷爷没有私自用过公家的车,每次爷爷回家,都是跑几十里的山路。

他离世前的那个春天,哥哥打来电话说,爷爷的哮喘病犯了,情况已很不好,需坐客车去城里看病。哥哥陪着爷爷去了县医院。几天后,我正好放假,准备替哥哥去医院陪护爷爷。我在路边等车时,遇到了一个朋友,他正要去县城为单位办事,让我坐他的车。想到爷爷讲的这件事,我便回绝了朋友,最终还是坚持等客车。这让临终前的爷爷很高兴,他的孙儿怎么能平白地沾公家的光呢!城里、乡下,爷爷用他那双脚板步量着走了过来,这一直是他的骄傲。

爷爷病故后,爷爷的单位派了车。爷爷坐着单位的车回了家。

站在爷爷坟前,我又记起陶渊明《挽歌》里的句子: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爷爷在世时是那样的乐观,那样的执著,他是否想到过自己会化作一抔黄土,成为这小山的一部分?我想,每个人活着,都要经历春夏秋冬,都要经历生老病死,但不同的却是生的色彩。人生苦短,活着的人不应该更加珍惜时光,不应该更加振奋精神吗?

写春天的随笔篇14

春,在人们眼中,是希望的代名词。这个美丽的季节,给我留下的最深的印象,是那浓得化不开的绿啊……

每次坐在绿茵场上,一大片的人造绿映入眼帘。泛着漾漾的一丝可爱。唔——但倘若脱去了这“可爱”的外衣呢?呆板和极不自然展露无余。它难道比得上一岁一枯荣的离离原上草么?可人们似乎对它情有独钟,对它寄予了更多的关照。他们抛弃了一个又一个美好的春天,他们辜负了一个又一个鲜活的生命!

请看看那真实的绿吧——优雅的,平平仄仄的韵律美!

在整个队列中,有胖的,有瘦的;有高的,有矮的;也有怕羞似的蜷起来的,也有大大咧咧地舒展着的……错错落落,参参差差。但是每一根,都是直竖竖挺立着,“任尔东西南北风”的;也都是脉络分明、极有个性的。我看过,漫山遍野的草,是没有两株一模一样的。那种绿油油,软嫩嫩,毛茸茸的,伴着鸟鸣声一见风就酥酥地颤的感觉,再加之淡淡的、甜丝丝的、沁人心脾的清香在你周围袅袅……那种妙不可言的享受,真是让人打心眼儿里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