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我的读书故事的作文议论文800字汇总

相信大家都被要求写过作文吧,写作是运用书面语言表达一定思想内涵的实践活动。好的作文行云流水,你知道写作文最重要的是什么吗?下面由我帮大家我的《关于我的读书故事的作文议论文》,请在阅读后,可以继续收藏本页!

关于我的读书故事的作文议论文(篇1)

书是人类的朋友;书是人类进步的动力;书是人类强大的开始。多读书,可以给予你知识,我是一个十分喜欢看书的读书小王子。

有一次,我在图书馆看到了一本书,我便想买下它,可是那个时候没有钱。经过一年的努力,终于可以买了,我开开心心的看着书,回家去了。拿回家后,爸爸妈妈见了这本书马上说:这不是你们小孩子看的书,你不可以看。我说:不看就不看,虽然我这么说,但是,我却在想,你们不让我看,我就偏看,我不信我打不过还躲不过。

就在下午,我想看书,便找了一个理由出门,出门时,我悄悄地拿上了这本书,坐在楼下看了起来,不知过了多久,妈妈下了楼,看见我在看着,就说:不管你看什么书,也要回家吃饭啊,你看看,这都几点了。我听了,回过神来,和妈妈一起回家吃饭去了。

还有一次,我和同学借了一本书,因为这一本书十分好看,我就不分早晚的看。

到了晚上,妈妈叫我上床睡觉,可是,我还是躲着在床上用台灯看书,谁知,妈妈竟把客房的门给关了,我要出去,就用了半天力,可是,门打不开,我这才知道,妈妈把门关了,我只好一个人在客房里过夜。还好,今晚还有人书来陪我。我笑了,到沙发上看书去了,一看就到凌晨,我这时才想起要睡觉。

书要多读,但要分时间读,这就是我从这两件事中知道的,以后,我要认真的读书,增长更多的知识。

关于我的读书故事的作文议论文(篇2)

一点点的成长,犹如羽翼飘舞而落的静寂场所;一点点的积累,仿佛雨幕浸湿的森林燃烧着热火;一点点努力,就像泪水的背后是破茧而出的光芒。读书总会有不同的意义,从不同角度出发,就会有不同的感受。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读书故事,每一段故事都有动人的旋律。不必在乎自己读了多少书,只需知道那些简单的回忆。

我的读书故事看似是个简单的题目,其实写起来却难。大家同写这个题目,没有别出心裁,又怎能吸引他人目光?所以不要急于求成,要细细思考,回忆自己人生中最有意义的读书经历。这也是一种读书。

又在回想往事,咋着一看,原来还是个不爱读书的小孩,现在却改变了许多。虽然我读过的书不多,知识也浅得很,但我知道读书不仅要多,而且要透。如果没有读透的话,就算读再多的书也没有用。因此,我也从新开始了读书的生涯。温故而知新,把读过的书再读,便可知道自己遗漏的地方,并将其补上,这样是十分有用的方法。

当天上的最后一颗星落下时,天边有一轮红日渐渐升起,是那么得美丽。放眼望去,是绿色的草地,一阵风的吹过,便回想起了童年这不是我真实所见,而是我想象的。然而书中的情景就像我想象的那样美丽,这是他人的经历,书的真正意义在于分享,也只有分享书才有存在的价值。

书可以使人蜕变,拥有书,必将知道天下事。三分真理,七分探索。书就是这三分,它是探索的航标,知识的灵魂,人生的转折。相信它吧!诸多泪水中,总会有它的身影。把美丽写下来吧,使它成为一种回忆,也让他人共享这份美丽。只有让它深入灵魂,才会体会到泪水的背后是破茧而出的光芒。

读书不必过于要求自己知道了什么,只需留下简单美好的回忆,在回忆时,便可在它的意义。

关于我的读书故事的作文议论文(篇3)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是对的,只是我未曾将其想得如此深奥我读书是因兴趣而读的。

在我的书柜里,罗列着许多各类的书。在这片书海中,有一本被书包围着的书,它的新使人不敢相信它已经被人拥有四年多了!那就是《红楼梦》。我时常会去欣赏那个红楼般的梦。大观园里的每一个人每一个故事都仿佛在见证我的成长,陪伴着我度过一个又一个的寒暑。

我第一次看这本书时是在小学。那时的我很幼稚,并没有多大耐心,面对这本厚厚的书,只是粗略地看了一遍。

然而感触并不少,林黛玉虽美丽却小气。而宝钗既美丽又大方,我十分喜欢她,为她最后成为活寡妇而感到悲哀。而宝玉在我心里成为活生生的任性的败家子。然而我终究只能在大观园外徘徊,旁观他们的故事,所以觉得乏味,于是伟大的名著就只能是书柜的装饰而已!

当我上了初中,再次拿起它《红楼梦》,用心去翻着一页又一页的书,终于打开了时隔千年的大观园的门,走进了那个繁荣、复杂、富丽的大观园。

我看到了看上去美丽嬴弱的却一直坚持着自己想法的林黛玉,一个虽美丽却被作为社会牺牲品的宝钗,还有十二金钗的坎坷命运和贾宝玉那种前卫的思想,这些让我为之震撼。

当我三顾红楼的时候,我被林黛玉与贾宝玉唯美的爱情故事而打动。当林黛玉误会了贾宝玉和宝钗而与贾宝玉斗气时,我暗自偷笑,当贾宝玉和宝钗拜堂时,我气炸了,我多想走进去告诉他那并不是黛玉啊。当林黛玉焚书时,我的心仿佛也被碎了,眼泪不停的滑落,仿佛希望可以熄灭那火。当林黛玉死后,贾宝玉出家作了和尚时,我的心彻底被这段忠贞的爱情所折服。

温故而知新,现在,我准备四顾红楼了。之前,我发现了许多如贾雨村假语村等词语。我想那之后又是全新的感受吧!

感谢书籍伴我走过一个又一个黑暗的夜,我与书的故事会一直延长到我生命的终点,那么你呢?

关于我的读书故事的作文议论文(篇4)

有句名言说的好: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就是一个酷爱读书的人,只要有时间,我就会看书。我家的床上、桌子上、书架上……都放着书。书就是我的好朋友。

有一天,我正坐在沙发上津津有味地读着一本《西游记》,妈妈在厨房做饭。正当我看到最精彩的地方时,妈妈从厨房出来,对我说:“家里没有盐了,你去帮我买一袋吧!说完给了我20元。我答应了一声,却一动没动。最后,在妈妈的再三催促下,我只好心不甘情不愿地出了家门。

一出小区大门,我就遇见了我的好朋友。她见了我,高兴地说:“我正想去书店买书,你要不要和我一起去?”一提到买书,我就兴奋了:“那太好了!咱们快去吧!”

和朋友到了书店,我就如饥似渴地读起了书。时间不知不觉地过去了,我竟然没发现,时针已经悄悄地指向了“7”。经过我的精挑细选,我终于找到了一本书,一本精彩的文学作品,正好20元钱。我去前台交了钱,这才心满意足地离开了书店。

我抱着新书,唱着歌蹦蹦跳跳地回到了小区,发现妈妈正在小区寻找着什么。这时,妈妈发现了我,她朝我跑过来着急地问我:“你去哪了?干什么去了?怎么去了那么久?”我这才想起来买盐的事!妈妈看到我手中的书,问:“这书是哪里来的?钱呢?”我只好如实交代。妈妈无奈地说:“唉,真拿你没办法!走,咱们去外面吃!”

读书可以充实我们的生活、开拓我们的视野、让我们懂得做人的道理。既然读书那么好,那我们就要多读书、读好书。让我们一起加油吧!

关于我的读书故事的作文议论文(篇5)

我和书真正打交道是在初一时,那时的我满怀决心信念,憧憬那未知的、布满神奇的中学生活生计,就这样怀着热情、又有点不安踏入了中学的校门。

但是事实告诉了我现实的“骨感”,我从同学们眼中看到的是冷漠,是别人对你不再有所关心有所在乎……从那时起,我那挺着的头不知不觉地低下了,开始踏进书的.世界走出周遭的浑浊,不再关心外面的尘土所向。

我依然忘我的沉醉于书香之中当别人这日在题海中奋战时,列夫·托尔斯泰的《复活》成了我“猎取”的第一本书。

这本书讲述的是聂赫留道夫以陪审员的身份出庭玛斯诺娃的案件。他认出被告就是他多年前被遗弃的的玛斯诺娃,他受到了良心的谴责。为了给自己的灵魂赎罪,他四处奔走,试图为她减刑。当所有的努力子虚乌有时,他决定陪她一起去西伯利亚服苦役……

实在聂赫留道夫也不知道自己挽救的不是别人,而是自己的灵魂即便终极他也没有成功地救出玛斯诺娃,但他的灵魂得到了救赎,

我刚开始读书时纯粹是为了打发时间,可是到后面我发现我从书中获得了意想不到的收成,而且我也喜欢上了读书为我那落寞的心灵找到了一丝慰藉,我明白了人生的真正意义,不是索取而是付出。

我开始学着理解别人,不再为某件小事琐屑较量,并学会了看淡别人对你的评价以及对一些外在事物的得失,而且尽自己的力去帮助别人。

书是一个真诚的朋友,他会回答你良多你不明白的道理,而且他永远不会弃你而去,只要你肯与他打交道。

关于我的读书故事的作文议论文(篇6)

我读书的故事?嘿嘿!有很多。

我是个标准的书迷!

我喜爱的书有《培根随笔》、《昆虫记》、《朝花夕拾》等,哎,数不胜数。

书迷是怎样的呢?因为上了初中学习过于紧张,我家的那位母亲不允许我看课外书了,苦煞我也!不过,山人自有妙计!每当晚上我做作业的时候,老妈就时不时跑来搞突击,看看我有没有看课外书,而我呢,老早地把作业写完,然后拿一本子和教科书摊在桌子上,然后呢,将一本书放在抽屉里,这样子,我打开抽屉就可以看书,听到老妈进来的声音就把抽屉关上嘿!它安然无恙!

可是有一次,我正在看《小王子》看得津津有味,老妈上来了也浑然不觉,结果人赃俱获了。

老妈有点生气地对我说:你看你,初二了还看课外阅读,这么有时间还不如背多几条公式和单词!

可是我我觉得看课外书也不是一件坏事啊,语文就经常考到这些知识啊!再说了,我的作业都已经写完了。我有点不服气地反驳。

可现在是看的时候吗?等初三升中考后,你再看也不迟啊!

我哑口无言。

以后我没有那么频繁地看课外书了,别了,我的《红与黑》!别了,我的《飘》!我的心情就好像周树人先生在三味书屋时的情形。

可是,一段时间后,我还是看了,我把书偷偷地带到浴室里,趁洗澡时偷偷地看,结果不小心把书弄湿了;或者晚上披着被子打着手电筒看

嘿!这种事是很少发生的,因为人越长大就越意识到学习的重要性,所以呢?以后应该不会那么疯狂的了。

不过,在书海中我们可以找到慰藉自己的心灵、激励自己前进的东西,希望大家多读书、读好书!这话冰心奶奶也曾经说呢?

书香缕缕漫我心。

这就是我读书的有趣的故事。最后,谁敢把这事告诉我妈!我跟他没完!

关于我的读书故事的作文议论文(篇7)

本人从小便是一个书迷!不瞒大家,就因为书,我得了近视眼,落了四眼仔的称号。

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读书倒也不是为了黄金屋,颜如玉,而是兴趣所致。

从小时起,我接触的第一本书则是《寓言故事》,精美漂亮的图画吸引了我,在听到妈妈给我讲了内容之后,从此对书之爱一发不可收拾。

我收集的书不算多:作文集几十本左右,寓言故事二十七本,格林意话七本,世界名著四本堆起来有小山高。

我爱读书的毛病怎么也改不了,爸爸妈妈为此责骂了不少次,因为我:

有一次,考试在即,爸爸不准我再看课外读物。天!要知道,我才买了本《鲁滨孙漂流记》!正想慢慢的欣赏、欣赏。可无奈爸爸下了禁书令,真是心痒难耐!于是,我借上厕所之故偷偷地带上书。在里机一待就是半个小时,爸爸妈妈催促时才猛地一惊,急忙把书塞到一旁的架子边,才慢吞吞地步了出去。老爸杀人则所,5分钟后,则拿着书,黑着脸从则所里出来。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心爱的书落入狼手。

还有一次,妈妈叫我看好正在煲的汤,而我正在津津有味地看着新借的《作文大全》,根本没听到妈妈叫我做什么就胡乱的点头。在妈妈出门后的一个小时后,我才满意的合上书,闭着眼回味一个个精彩的故事。鼻子蓦的闻到一股焦味。啊完了!我快速的关上火,看着干黑的压力锅想

诸如此类的事多不胜数,我却不想一个个地娓娓道来,因为太丢人了,不过

读书好处也很多。阅读《十万个为什么》,我明白了宇宙的存在,黑洞的形成,UFO的存在;阅读《动物趣闻》我了解了蛇为什么要冬眠,什么是弹跳鱼;阅读《感恩生活》中,我知道了一个个感人的故事,知道做人要学会感恩

书的故事说不完,书的好处道不尽。书,是我最好的朋友!

关于我的读书故事的作文议论文(篇8)

六岁时,女孩双手接过爸爸给她的第一本书,精美的包装,有趣动人的图画,正以着一股无形的神奇的魅力吸引着她。女孩看到它时眼睛一下子放出了闪烁的光芒,似乎那是她的很久不见的朋友一样。

就这样,女孩就把书认定是她的朋友了。

七岁时,女孩开始上学了。又能看到书了,又能和书重逢了呀!女孩在心里美滋滋地想着。终于,老师发了书给大家,女孩第一反应就是轻轻地抚摩着书,好象是抚摩着一个婴儿一样,怕它受了伤似的。她以灿烂无比的微笑跟书打招呼:你好啊!我又见到你了!从这个时候起,女孩就总是抱着一本书,不管是回家还是去同学家,她总是欢喜地带着她这个亲爱的朋友书。

三年级时,一个偶然的机会,女孩看到了作文选,她就迷上了它。作文选里的文章多好看呀。优美动人的语句,内容又是丰富多彩的,重要的是那文章里所表达的感情总是打动了她,她觉得这种感觉轻飘飘的,很神奇的。她越来越爱看书了。

又有一段时间,女孩迷上了《寓言故事》。她如饥似渴地拼命吮吸着那书本的知识,吸取书里面的养料。她觉得这本书太好了,太丰富了。里面有一个小故事,结尾还有一个小道理呢!这让她知道了兔子要赢乌龟就不能半途而废;懂得了乌鸦会喝到水而生存下来是因为它能急中生智,结合实际想办法;领悟到了为什么人们第三次不相信那个放羊的孩子说狼来了的原因为了看这本书,女孩觉得父母给她看书的时间压根就不够,于是她就连上厕所也要带着书看,更离谱的是她睡觉半夜醒来也要拿着书看,做梦时也背着书,梦里面也有书做伴,简直到了如痴如醉的地步。因此,她的家人叫她十足的小书迷。

就这样,女孩一直都迷恋着书,没停止过看书,并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和书成为了最好的朋友。

她最喜欢这个朋友,是一个十足的书迷。顺便告诉大家,这个女孩就是我。

关于我的读书故事的作文议论文(篇9)

历史悠悠,代代人的心血凝聚成书。在一张张、一页页的后面,承载着太多的故事,也许有人为了它呕心沥血,青丝变白发;也许有人为了它终身困顿,郁郁而不得志;也许有人为了它血溅七步,付出生命。在人类的成长中,它如面镜子,见证着王朝的兴衰更替,每个时代的变迁。而对我来说读书如影子,时时与我的苦乐纠缠交织着,融合着,我无时无刻不受到它的影响。

在我儿时,便表现出一种对于书的痴迷。手里捧着一本书,侧着身子卧在床上,这样便是一整天。

记得我上二年级时,有一回在家里看书,看完了一本正在回味的时候,忽然想着了,好似有种吃书的说法。历史上的文豪才子都这么干,听老师说,书是着人细细品尝,才方见得其滋味的。我便琢磨,吃书是怎样个吃法呢?我从就床头想到床尾,从床尾想到厨房,心中想:终究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啊!于时,学着我妈做饭的样子,接一小锅水,放调料,加上佐料,将书丢进去,大功告成。我静静的坐在旁边,目不转睛地盯着它,心中想:历来的吃书的吃法,估计是无人能出我之左右了。想到此,心中不免飘飘然起来,便为自己封了历代吃书第一人的称号。我看着锅中好似熟了,便打开看了一下,水已呈灰白色了,倒与我书的纸颜色相近,在水面上零零落落浮着些纸片与西红柿、韭菜混在一起,倒是别有一番趣味。我便取来汤勺,舀了点小心的乘到碗里,又觉得不够,便直接拿碗在锅中一舀,放在案板上。

我正要喝时,忽的记起古人读书便总是要沐浴更衣之类的,我心想:历代文人读书都要沐浴更衣,那我的吃书不更胜他们一筹吗?于是,我便去洗澡,更衣,并从不知哪搜到几根香插到调料瓶中点燃,对着又是作揖,又是鞠躬。可天不遂人意,正欲喝时,我妈便回来了。妈看着我呆在原地,我望向她手足无措。大概是以为我小小年级不学好,成了某邪教的成员。于是,最终结果也不言而喻,我不敢吃书了。

在我十多年的成长中,此类事件层出不穷,往往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我曾在我妈的咆哮中痛病思痛,想寻到根本。思前想后,我明白了,这都是我那书惹的,不过也怪我,一知半解就敢乱来。

但我对于读书也一直未放弃,反而之后对读书十分上心了,非得看了然才可。这也让我明白了,读书在于精。读而不精,误人一生。

关于我的读书故事的作文议论文(篇10)

我读书的故事,虽然不多,但是十分有趣。

那是发生在暑假的事情。一天,我在堂姐的房间里玩,发现房间里堆着许多的书,琳琅满目的,各种各样的书应有尽有。伯父知道女儿十分喜欢书,所以买了很多的书给堂姐,让她饱经诗书,有所获益。我跟堂姐也合得来,因为我们的爱好都是读书,聊在一起,满嘴都是书的故事。我的书借给她,她的书借给我。这不,我跟她在房间里,仔细地阅读课外书籍。正巧,我们在房间里,家人都不知道,以为我们出去玩了,他们出去时把门锁上了。而我们被关在房间里,一点也不知情,因为我们被书中的故事情节吸引了。经过一段时间的阅读,我觉得有点累,想出去走走,我们使劲地拉门,就是拉不开。我们大声呼喊,就是没有人回应。我们急得就要哭了,像被人绑架一样。幸好房间有书给我们看,不然不知道该怎么过。虽说如此,可我们俩的肚子不争气了,咕噜咕噜地唱着空城计。过了几个小时,父母终于回来了,我们使劲地呼喊,他们听见了,赶紧给我们开门。门一开,我们立刻冲了出来,赶紧找吃的。正好父母带回了方便面,我们一把抢了过来,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父母见了我们那个急样,忍不住笑了起来,我们也陪着他们笑。我们边吃边笑,差点给呛着了。

这件事之后,我变得更加喜欢看书了。我经常用零用钱买书来看,也叫妈妈买。妈妈也非常支持我,因为妈妈知道读书有好处,对学习有帮助,能增加课外知识的积累,能开阔视野。

真不明白有些人为什么不喜欢读书,也许是他们没明白读书的益处。我对读书的热情,是永远也不会熄灭的,到老我也要读书。因为能读书是我最大的乐趣。

二、生命的救赎散文随笔

生命无价,生命无贵贱,有生命的物种应是平等的,平等的享受生命的阳光和雨露。

我喜欢任何有生命的东西,对任何生命都有一种敬畏之心,平等之心,大爱之心。

人类之情爱不必说,譬如,父母之爱,兄弟姊妹之爱,朋友之爱,人与人之爱。

我单说非人类之爱中的草木之情爱。

我的这一番心动和感慨,来源于昨天,看似一件很小的事。几天前,从外地出差回来,算来一个月没回家了。在走到五楼宿舍的楼道口时,发现了一盆即将枯萎的金边吊兰,在空着的自家小米电视机箱子上放着。眼熟的没有耳思,就知道是妻养了多年的那盆吊兰了。

怎么放到这里呢?看着“奄奄一息”的吊兰,无不有一种悲悯之心。这是妻多年前从同事办公室一盆吊兰上掐了一枝,回家后插盆养起来。长得到顺眼顺心,对净化室内的空气也做了不少的贡献。心想,是妻临时放在这里,还是觉得养不活而遗弃?

妻还没下班,姑且先这样吧,等妻回家再说吧。这才打开家门,进了宿舍。一切依旧,还是感到由衷的温馨。

妻下班,问吊兰是怎么回事,说是吊兰不能养了,根都烂了,发出一股臭妹,我说可惜了,妻倒没说什么。

昨天趁妻不在家的时间,我把那盆吊兰搬回了宿舍。幸好以前准备了几盆松土,把吊兰从盆里清理出来,吊花及枯掉的叶处理掉,烂根剪掉,把吊兰移植到新的花盆,并浇水培土,放在阴阳最适处。

妻回家看到,既嗔怪又偷喜。我总算完成了“拯救”吊兰的使命,而且心里踏实舒服了不少。

这使我又想到我的黄荆。我在去年的小文《我的黄荆初长成》对黄荆作了详细介绍。黄荆是从原先我的办公室的花盆里捡的一瓣叶叶,慢慢长成一株“树”,从豆芽身材,长成五十公分的“参天大树”,在我书房的写字台上,拉开窗台的纱窗。微风吹过,黄荆似一把蒲扇,清风扑面好读书。

上月五号驻京值班,中间在窗台的虎皮兰的盆里,发现了一叶花草,不知是什么家族的品种,我赶紧用快餐塑料盒子,底部个眼,到楼下绿化树下,铲了些肥土,把叶芽安置在里面,培土浇水停当。几天后,就窜出几公分高,但还是看不出什么花草,但心里踏实了不少,总算又“安置”了一条生命。

这月五号离京回家前,专门把心爱的茉莉、虎皮兰、芦荟及那株“小草”浇了一遍,才不舍的离开,似乎看到花草们的同样的不舍。

俗话说,一草一木总关情。今天早上看到“安置”在阳台上的吊兰,已恢复了“阳气”,似乎看到了吊兰的“感激”和扬眉吐气。已是“长大成人”的黄荆,“懂事”多了,看到主人我的`回来,激动的“手舞足蹈”,飘飘自在。前几天,给北京交接班的李三哥嘱咐,莫忘了把那盆“草草”浇浇,三哥说,“酒足饭包”了,放心。

我在想,著名表演艺术家秦怡,年近百年,容颜永驻,最大的福报就是养花、爱花、护花。只要出门,花无颜,只要主人回来,花之俏,“笑着颜开”。

我还想,人与草木的交流,和人与洋人的交流有什么区别呢?无非与洋人有翻译的媒介,而与花草没有理解的沟通,“人非草木,孰能无情?”这是人的以偏概全的“真理”,如果说,“草木非人,孰能无情”,又该怎样解释呢?

我想,只有一种解释,生命是平等的,享受生命是平等的,爱与被爱是平等的。因果律是对等的。

救赎了“微不足道”的花草,难道不是为了自己的福报?

人类与有生命的魂灵同在。

二0一八年六月九日(雨)

三、救赎的抒情散文随笔

篇一:自我救赎

我们时刻都在战斗着,跟自己的欲望,竞争的对手,生活的烦恼,甚至是人生的挫折……既是战斗,这结果自然也有成功失败之分。

人应该屡败屡战,积极地面对生活,但我最近却是屡战屡败,败得一塌糊涂。

营销师三级、英语四级这些都是我以后指着吃饭的家伙,它们考试日期日益临近,按常理现在我应该专心复习积极备考,而事实上呢,心思根本没在这上面,时常跑到电脑前——倚椅笑网海……常理跟现实总是无法契合,想“上网”的这股邪恶欲望为了争夺我身体的支配权同“好好复习”的善良本性不断缠斗,天昏地暗难解难分。自己内心十分清楚,虚拟的世界让我感到异常轻松,但我是有血有肉的人,最终还得回归那真正属于我的残酷的现实世界……

电视剧《亮剑》看了无数遍,学到的是自然是李云龙的亮剑精神,“逢敌必亮剑”,可面对考试压力我却选择了逃避,战斗还未开始我就已经败了。失败的我迎来的自然是邪恶欲望对我身体的主宰,一脚迈进网吧,任屋外北风呼啸,自己只管在游戏里厮杀——杀,杀,杀!那善良的本性此时早以不知被赶到何处去了。

转眼间下线的时间到了,恋恋不舍的从电脑旁移开脚步,抬足出门,一阵冷风袭来,原本轻松的心顿时收紧,一股繁琐而又沉重的压力涌遍全身,敏锐的第六感悄声告诉我——回到现实了。此时,邪恶的欲望高唱凯歌而去,善良的本性重又回归却被深深的自责愧疚缠绕……我能勇于承受自己被邪恶欲望打败的事实,却承受不住接下来内心那深深的自责与愧疚。屡战屡败,然后屡愧。

啊……羸弱的心,已经不起这样的煎熬。我迫切需要救赎,可谁来救我?问苍天,苍天无语;问大地,大地无言。难道要求神么,有神么?一想到此,忽然一段人神的对话闪进脑海,对话大体是这样的:一人遇到了难事便去求观音。走进庙里,才发现观音的像前已有一个人在拜,那人长得和观音一模一样,丝毫不差,这人问她是否观音,那人回答说是,这人又问她为何还拜自己,观音笑说她也遇到了难事,但她知道,求人不如求己。的确,求人不如求己。我自己善良的本性跟自己萌发的邪恶的欲望做斗争,战场完全在我身上,最终还是得从自身上找出路。想到此节,心也冷静下来。细想之下发觉自己缺少的无疑就是专心,平日的三心二意心猿意马一次次给邪恶的欲望可乘之机,致使我屡吃败仗。

手握“专心”利刃,胸怀亮剑精神,还怕乱七八糟的欲望么?无尽无情的战斗啊,来考验我吧。

篇二:救赎

他们谈了三年的恋爱。

婚礼很隆重。亲朋好友来了很多。

他穿着一身白色的礼服,打着领结,笑容明亮的等着新娘的出现。

钟声敲过,新娘没有来。

众人的脸上有了尴尬。他仍是微笑着,对来的人一一道谢然后送走他们。

新娘的父母角色苍白的要对他说什么。他只是摇摇头示意他们不要说了,然后依旧微笑着说,伯父伯母回去休息吧,这里我会处理好。

他送走了最后一个客人。他眼里的光突然散去。他只是坐在那里喝酒,好多的酒,他还是微笑着,在脑袋里回忆着那三年时光里的点点滴滴。

早上醒来的时候他发现在自己的床上,他不知道是谁送自己回来的,他也没有去想。只是头痛的感觉很强烈。

一整个上午他只是坐在窗前发呆。下午他出去了,找了一个律师,说了一些事,那个律师点点头表示同意。

傍晚的时候,他进了一家小饭馆,他点了很多东西,没有要酒。大概是由于一整天没有吃东西的缘故,他吃了很多。

他回到住的地方的时候已经很晚了,他进门的时候听见放在卧室里的手机在响。是婚礼上没有出现的新娘打来的。他没有接,也没有打开灯,他只是站在黑暗里看着微微发光的手机屏幕。

他不是没有原谅她,只是他不需要解释了。爱与不爱,也不是任何语言可以解释的。

第二天她来找他的时候发现他已经走了,他只是留了一张纸条,一行字:我不怪你,我走了,不祝福你了,但是还是希望你过得好吧。

她打他的电话,却发现他把电话留在了屋子里。他的电话里有很多的未接电话和未读的短信。全都是婚礼那天之后亲戚朋友的。

她在屋子里发呆了好久,然后离开了。然后好久,这个屋子里再也没有人来过。于是这个屋子就一直保持着新房的样子。

他跟所有人断了联系,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

他只是偶尔给家里的老父老母打电话报平安,然而每个电话都是来自不同的城市。

他去旅行了,一架相机,一只背包,一本电脑,这些是他现在全部的家当。他没有再用手机。一年以后,很多人开始关注一个叫做迷途的博客,那里每天都会更新一些照片,还有一些文字,关于蒙古的草原,关于江南的水乡,关于高大的山峰,关于肥沃的平原,关于丽江的古朴小镇,关于玉龙雪山的一米阳光,关于拉萨神圣的天空…………这些其实只是一些很普通很普通的照片和文字,甚至有些照片拍摄的很拙劣,但是这些却又着某种吸引力,人们看这些照片读这些文字的时候就像他们在和作者一起旅行。他们能感受到作者的波澜不惊的心情,他的文字能带着他们走进一种宁静。

“我是一个路过的人”

“那是她的世界”

“昨天的那片浮云不见了”

“乡间的夜”

……………………

关于他的一切并没有什么特殊的。

没有人知道他是谁,没有人知道他是男是女,没有人知道他的音容笑貌,没有人知道他的旅行终点在哪里。

有人试图搜索一些关于他的信息,却最终仍是无功而返。他就像一张白纸。

渐渐地博客里的照片和文字更新少了,而且很凌乱。很多时候都是一张空白的天花板的照片,而且更加拙劣,就像是小孩子玩弄相机时不小心按到了快门拍的。那些文字也渐渐地根本不成章法,有的甚至根本就组不成句子,再到后来,他就完全消失了。

很多关心他的人开始猜测,他是不是到了目的地?他是不是去了一个没有电的山区?他是不是没有了灵感?他是不是……

很多人开始给他留言,询问他的情况,而他却就像一个被丢进大海里的石头。

他消失不见了。

渐渐地人们开始淡忘他了,因为他的存在对那些人本来就没有任何关系,他存在与消失那些无关的人依然很自然的生活着自己的生活。

只是她——那个逃避自己的第一次婚礼的女人偶尔还去看一下那个博客。因为她第一次看到那个博客的时候就有一种莫名的熟悉感,她感觉觉像是自己在拍那些照片写那些文字。有时她甚至感觉那是她生命里的东西,或者那个旅行者是她所熟悉的人。

她的女儿已经上幼儿园了,她在那个并不真实存在的婚礼后的一年嫁给了另一个男人。那一天她带着女儿在公园里散步。她的眼里突然出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那个很多年以前在婚礼上没有等到新娘的新郎。他坐在前面的长椅上,眼睛注视着前方,表情很平和。

她走上前去想和他说话,毕竟这么年来有些事情已经淡化了,可是她却发现了放在他身旁的盲人用来探路的拐杖,还有他的双眼里已经没有了明亮的眼神,像是笼罩了一层白色的雾。

是的,他瞎了。

那一刻她的心不会跳动了,她呆呆地站在那里,脑袋里全是空白。在女儿的呼喊声里她才惊醒过来,她发现他已经走远了。

是的,那个旅行者就是他,他拍了很多照片,写了很多文字,他去旅行,为了逃避,为了忘记,为了新生。他知道,爱,在那一刻就已经宣布不再存在了。只是他还是无法在那一瞬承受巨大的悲伤,所以他选择了离开,随着自己的心去流浪。

后来他在穿越一片森林的时候遭遇了毒蛇,他被毒蛇咬伤,虽然没有失去生命,但是却没有保住那双眼睛。

受伤不久的那段日子里他感觉到很平静,并没有因为失去了眼睛看不见光而悲伤,他只是坐在窗边,感受着那些透过窗子洒进来的阳光,他会经常的微笑。

当他觉得自己适应了在没有光亮的世界里行走的时候,他决定了结束旅行,因为他旅行的目的已经达到了,他的身体里充满了阳光,像羽毛这样轻盈。

他最后在博客里更新了一张照片,那是一张放在桌子上的白纸,反射着窗子透过的阳光。

“我看不见了世界,但是我救赎了自己。”

篇三:救赎

一个漆黑、漆黑,而又漆黑的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

他徘徊在忧郁中且忘神不可自拔。

他努力挣扎后感到舒适的只是改变了被束缚的体位。

他恐惧了,恐惧的都失去了发颤的力气。

他的意志动摇了,都动摇了当初发过的毒誓。

他安静了下来,但他的大脑却飞快的动了起来,他不甘,不甘的`动力就起于这死一般的寂静。

他尝试再一次挣扎。

他幻想着可以怒吼长空、翻云覆雨。但黑暗的寂静不为所动…

突然眼前方斜上角处瞬时发出一道亮光,光超出了人眼所能接受的强度,他迷起双眼想看清光源头的地方,可只看到一片模糊。

昏昏欲睡,黑暗和模糊催睡着他想是要他长眠于此。

他告诫自己不要睡去,哪怕只是一会儿,因为他知道只要他一闭上眼睛将会是永远的将自己封存。

长时间的不动自己都感觉已被蜡化,他艰难迈开第一步,蜡化的外皮像破碎的冰凌散开了一地。他朝光源走去,近了,伸手,掰开光源的一点便漏出了一个崭新的世界,一切都已清晰,一切也都充满着活力。

这是一个自我救赎的过程,一个虚拟中透漏着感性的不为举动。

救赎的过程会是艰难和漫长的,我救赎了你,谁去救赎我呢?你救赎了我,我又去救赎谁呢?

篇四:成长·救赎

我代表你的心在安静的诉说,若你不能安静的倾听,就让这些文字安静的消失

———=题记

最近几天,一直窝在家里看《北京爱情故事》,一集都不敢落下。不是一个特爱看电视剧的人,也不知被这部剧牵扯了哪条神经,总觉得触到心底。总会想起从曾经一路走来的我们。

夜深人静或者疲于奔走的时候,经常会思考以后的路该怎么走,全面的思考,慎重的思考,掺杂上世故人情,搅合上现实与可行性。丢弃掉的却是曾经单纯的梦想,因为现在的我们所有的想法与做法都终归于两个词,两个概念:‘现实’与‘不现实’。这是我们的成长,我说:它是一种收获,也是一种痛。如果说这痛是我们此生为人的劫数,那这成长应该就是最残酷的救赎了吧。

几年前,我还是一个疯疯癫癫、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小疯子。我有一群特铁的哥们,我们其中任何一个人钱包里少少的money都可以是集体财产,可以在大冬天挤在一张大床上磕瓜子儿,玩儿一毛钱的扑克牌,谈论内心对爱情小小的渴望,玩笑几年之后谁的婚礼该怎么闹,也会拳脚相踢的争一块儿汉堡包,互相揭短儿取乐,一天不见谁会觉得少点儿什么。没有利欲,没有烦恼,甚至没有面对渺茫未来的危机感,只是一群贪玩儿的孩子,连纷扬的雪花都伴我们一起幸福的颤抖。

后来,各自有自己的工作,去到不同的城市。信心满满迎对未来的同时我们彼此挂念,我们讨厌那实实在在存在的距离,趁每一个节假礼拜往一堆儿凑,然后,我们一如从前的疯闹、快乐。我们仍然忠于友情,相信爱情。我们制造没有利欲的快乐,谈着天地可崩的爱情,享受着那看似仍然像童话般的世界,顺便澎湃着对美好未来的信念。

再后来,我们的联系越来越少,忙碌的日子时常会让我们好长一段时间不再想起几年前挤在一张大床上磕瓜子的朋友。当然,我们身边又出现了很多很多的朋友,关于利益,而无关情意。我们讨厌,却违心迎合,我们花费很多的时间与精力来攀交着无关情意的朋友。而那曾经倾囊相助百八十块的友谊却被搁置、无暇顾及。如果凑巧,一年的时间或许还能够跟曾经的哥们们聚一次,如果你愿意对自己好点儿,应该会觉得在那一刻身心是处在喧嚣纷杂、利欲熏染之外的。但,这样的感觉,会不会越来越少的可怜?而我们爱情呢?是被伤害斑驳还是被现实诱惑?竟如此的无以寄托,这些曾经我们视为全部幸福的情感,这些曾经我们内心对幸福的定义,随着时间蹉跎,落满了尘灰,被现实的粉碎机轰隆隆碾碎,拼不回,凑不整。

从小时候开始,喜欢在笔记本上写零碎的句子,从儿时为老师的夸奖兴奋到如今屡在现实中受挫置气,厚厚的一摞本子爬满我各年龄段同样零碎的心情,那些文字是成长的见证,尽管这成长之痛铭心刻骨,但我却无法拒绝,只能正视。

我们不断追寻,也不断失去。看过这一路风景,我们哭了!有时候,可以清楚地看到自己内心的挣扎。我们会反思:生活到底是应该以什么为基础?该把快乐怎么定义?兜兜转转的我们在这一刻,竟给不出一个确定的答案了。我好怀念小时候的对答:

“什么是幸福?

“放学可以跟小朋友一起做游戏!”

继续行走吧,我们会因为经历而拥有见解,因为行走而收获成长。或许无需终老,便可悟得生活的真谛。祝我们幸福!

后记:好长时间没有发文了。以前有意无意的总在追求一种文字的唯美华丽,自己也清楚并不是好现象,但总无以改正。近段时间不提笔,让自己纠结了一段时间。终于决定:写点儿实实在在的文字吧,并不希望我的文字被冠以美文评价,但是我很希望,当你静心去读的时候,它是可以触进你的心底的。